沒有房本的房子千萬不要碰,

知道嗎?有一種房子絕對是70年的大產權,但是,這種房子千萬不能買,萬一出事,法院都沒法理清事實。這就是沒有房本的房子。

首先說明的是沒有房本的房子,絕大多數都是還遷房。還遷房也屬於安置房的一種,也有的還遷房房本上的性質是經濟適用房。因爲性質原因,必須要交房幾年以後纔可以辦理房本。交房時,房主手裏僅有一個《拆遷安置補償協議書》,還有一個就是購房發票。只有這兩個東西證明房子的所屬。拿到鑰匙以後就只有物業交費收據和一個取暖費用發票。這一系列房屋信息一直到繳納契稅,拿到契稅票爲止。都是房子權屬的證明,但又都不能代替房本。

房本纔是房屋權屬的最有利證明。

總有一些人貪圖便宜,又不願意貸款,就會選擇購買房本還沒有辦理的房子。沒房本的房子每平米可以比有房本的低3000元到6000元不等。由最早的更改抵擋,到後來的律師見證,公證處公證,中介寫保證書,各種手段都有。那麼它真的有中介說的那麼安全嗎?

因爲房本沒有下發,更不可能在房管局過戶。這樣,即便你全款買下了沒有房本的房子,房本下發以後還是原來的房主的名字。這時纔可以過戶,因爲這段時間比較漫長,少則半年,多則幾年。這麼長的時間什麼事都有可能發生。比如原房主去世了,繼承人存在家庭糾紛。造成房屋無法辦理正常繼承,這樣,這房子也就無法辦理過戶手續。

剛纔說了,房子有房本和沒有房本,單價相差3000元以上,甚至相差更多。在幾十萬甚至上百萬的金錢面前,親情,友情就顯得太渺小了。不要忘了,有些人一輩子也賺不到這麼多錢。這就會出現反悔的事情。這時候原來的房主就會提出一些解決辦法。有不差價的,也有退錢的。

補差價算是比較容易接受的了。不過你也別以爲原價退還的錢還有用。房價經歷了2016年的兩次瘋長,您認爲同樣的錢你還能買到房子嗎?根本不可能的,買這類沒有房本的房子的人大多數都是老年人,或者是工資收入本來就很低的人。他們不具備貸款資格。而手裏面又有幾十萬或者大幾十萬的存款。還不具備保障房申請資格。這樣就只能租房了。別忘了,老年人租房是非常困難的。

我還見過更加嚴重的。就是第一種情況,房主本人去世了,繼承人很清晰。但是繼承人不承認這件事了。購房者只有中介開具的合同能證明購房交易的確存在過,更麻煩的是當時辦理購房交易的經紀人和他們領導都跳槽了。中介都關門了。最原始的合同沒有了。購房者到處諮詢該怎麼辦?那種欲哭無淚的心情根本無法體會。

有人說了,不是有律師公證,公證處的公證書了嗎?這兩個文書看似很安全。其實他本身就是漏洞。律師只是法律工作者。並不能代表法院的判決書。公證處呢,只是一個見證者,也不能作爲法律的依據,況且原公證人已經不在了。新的繼承人有很多理由不承認這樣的交易。因爲交易本身就是不被法律承認的,就算是受理了,也是理不清楚。

有人說了,我賴着不走總可以吧!你放心,原房主有各種方法把你請出去。因爲房子還是人家的,至少在法律層面上是這樣的,這一點就足夠了。

咱打一個比方。兩個人結婚,沒有在民政局登記領證。在親友團的見證下舉行了婚禮。親友團裏也都認可他們的婚姻。但是並不代表國家認可他們,這樣是不會受到法律保護的。

對於沒有房本的房子,還是遠離最好。

所以說,這種房子千萬別買,雖然少花了錢,但是不安全。咱老百姓本身賺錢就不容易。工薪階層攢錢買房就更加不容易。犯不上用一輩子的血汗錢去豪賭。房子有了房本,房管局過完戶,買着踏實,住着也安心。不知道大家怎麼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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