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偉士被控兩項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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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歲英籍律師鮑偉士涉嫌於2010年兩度先後向兩名律師提出以金錢和解,更一度提出以3千8百萬之價作和解款項,以換來證人不出庭指證被控串謀詐騙的粵首環保前副主席鄭潔賢,為求鄭潔賢免受刑事檢控。鮑偉士被控兩項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罪,案件今於區域法院開審。

英籍律師鮑偉士。

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Kevin Richard Bowers(中文譯名:鮑偉士)於2009年負責處理永輝建築有限公司(及後先後改稱為中富控股有限公司及粵首環保控股有限公司)清盤案事宜,其律師行多次去信律政司後得知粵首環保前副主席鄭潔賢被控串謀詐騙,商業罪案調查科(英文:Commercial Crime Bureau,縮寫:CCB)亦告知律師行該刑事案件將會於2010年開審,並會傳召羅申美企業顧問有限公司(RSM Nelson Wheeler Corporate Advisory Services Limited)的合約管理經理Nicholas Hill 及 Ian John Pearson 出庭作證。

鮑偉士便於2010年2月25日與其他律師商討有關永輝建築的眾多刑事及民事案件對策時,指出一切關鍵在於和解款項金額,而鮑偉士向中富控股代表律師范家碧建議指,只要確實和解款項並付款後,刑事案件的證人便不會出庭作證,眾人便不會受到刑事檢控。

當鮑偉士得知Nicholas Hill 及 Ian John Pearson二人將會出庭作證後,鮑偉士便於2010年3月2日約見身為鄭潔賢等人的永輝清盤民事案件代表律師Thomas Alexander Fyfe(中文譯名:唐輝富),鮑偉士提出讓鄭潔賢付款3千8百萬港元以作和解,一次過和解眾多民事案。但唐輝富則回應指鄭潔賢不願意在刑事案件進行時解決有關的民事案件,而且唐輝富亦不認為用金錢和解能解決僵局。鮑偉士便指只要在證人列表剔除關鍵證人Nicholas Hill,案件便會「失去動力」,律政司便無法控告鄭潔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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