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日上午,長春市民馬先生收到一張燃氣通知單," 說是拿着身份證、產權證去燃氣公司能領 100 元錢,有這樣的好事兒嗎?" 馬先生懷疑自己遇到了騙子," 要給燃氣費,直接打到卡里就行了,爲啥還要拿產權證去呢!"

  市民:接到通知 領 100 元燃氣費

  馬先生今年 85 歲,住在桂林路,平時都是兒女照顧," 剛纔有人送來一張燃氣通知單,那通知單上有用戶號,有我的名字,讓我們帶着產權證、戶口、煤氣證、身份證去燃氣公司取 100 元,可以充當燃氣費。"

  馬先生說,他看了一下那張通知單,上面沒有公章,上面寫着," 我是長春燃氣公司的查表員魏 XX,請你接到通知後讓房東與我聯繫,末尾寫着長春市燃氣公司桂林路交費處,可是電話也沒打通,這事兒能是真的嗎?"

  對於這個好事兒,馬先生持懷疑態度," 既然是給 100 元當燃氣費,那就打到燃氣賬戶裏就行了,爲啥還要拿着產權證、身份證啥的呢?" 他想知道,這好事兒是真的嗎?

  燃氣服務部:100 元是天然氣改造補貼

  2 日下午,記者聯繫了魏先生,他確實是燃氣公司查表員,對於市民的懷疑,魏先生笑了," 這事兒是真的,收到通知的用戶是在 2015 年天然氣改造時,沒有經過燃氣公司改造的用戶,有 100 元補貼,讓用戶拿着產權證和身份證辦理,是防止他人冒領。"

  長春燃氣桂林服務部工作人員也證實,這事兒是真的,補貼的用戶每戶 100 元,作爲 2015 年煤氣置換天然氣爐具補貼,以燃氣費形式發放,此前已將消息向社會公佈並通知用戶,但仍有未領取的用戶,所以工作人員上門通知。要求用戶帶身份證、產權證等證件是爲安全考慮,桂林路周邊租房戶多,以防止他人冒領。

  長春燃氣:補貼用戶一對一通知

  長春燃氣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員表示,根據《長春市天然氣置換總體方案》,長春市天然氣置換工作已讓長春市 50 多萬戶居民告別了人工煤氣。

  在改造過程中,符合改造條件的民用燃氣竈具改造費用由市政府承擔,長春燃氣公司負責實施改造,其他燃氣器具改造費用由用戶自行承擔。

  據瞭解,屬於老城區人工煤氣用戶、竈具不能改造需要重新購置燃氣竈具的,將獲得由市政府以戶爲標準給予的 100 元的補貼。現場已經享受免費改造完畢的用戶和在置換現場購買竈具已享受減免的用戶則不再享有領取資格。

  特別提醒:

  長春燃氣公司對符合補助條件用戶實行一對一通知,凡是符合條件的,工作人員都會上門通知,用戶不必自己查詢。

  來源:新文化報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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