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曉芒說在翻譯時把長句拆開成幾個短句會切斷原文的邏輯關係。我覺得言過其實了。


從我個人的哲學思考看這是由於表音語系的語言結構強調語法對語意的規範性和準確性,但哲學本身具有很強的形而上的概括性,對這種概括性最明確的表達就是語意的結構化,包括相關、分散、因果、對比等等結構關係,所以要全面闡述一個概念詞的整體性就好像對每個詞畫張思維導圖,那麼沒有思維導圖的時代自然要通過從句來完整概念的結構了。


是的,我也認為是。句子當然可以拆開,但拆開了原意也就變了。關於這一點讀讀馬克思的關於費易巴哈的提綱對照著恩格斯修改後的版本應該是不難體會的。但是否絕對就是必需的,覺得這個似乎也很難說。但必須清楚一點,就是哲學家們說話是由他們的思維或意識的脈落走向所決定了的。且我認為一定意義上講即使是哲學家本人假如不是依著自我意識的脈落髮展如果要完整的將思想做一個完全的表達或許也不是沒有困難的。我想這或許就是哲學這門學問之所以深澳難懂的原故吧。


個人淺見,任何表達都不應該是唯一的,都參雜了作者的寫作風格。

另有一說是,說到深處,哲學創作和文學創作沒有區別。


1、恆等律a=a同一律,

2、自然語言-英a=a漢-邏輯語言,的確不需要切斷;

3、即使切斷,原來的語序或單詞的順序也不能打亂;

4、單一自然語言的理解或翻譯,為了語句通順原文常常被切得零七八碎,也因此遠離了原來的意思!

註:即使不切斷,鄧老師也未必如鄙人所云那樣的翻譯吧?


應該是源於德語的語法,德語和英語同屬日耳曼語種,一個句子可以帶上很長很長的從句,可以聯想到在論證邏輯的時候和漢語會是完全不同的效果…


我覺得有道理

語句,尤其是不同的語句蘊含的邏輯關係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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