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麥長青與妻子林孜。

【星島日報報道】藝人「麥包」麥長青的妻子林孜一四年投資炒賣逾四百萬元iPhone墮騙局,他卻被指拿了別人逾百萬元的投資款項,更令他受滋擾,結果失去海味店廣告代言人合約,麥包乃入稟高院禁止對方繼續損毀其聲譽及要求就收入損失而要求賠償。案件昨在高院開審,麥包昨作供稱,被告曾致電其妻恐嚇指:「我知你老公喺TVB做,唔還錢就踩上TVB搞事」。

原告為麥長青,被告為黃美芳及其天時達(香港) 有限公司。被告方則反申索,要求麥包賠償一百一十八萬元。麥包昨憶述於一六年一月,他正在電視城拍攝「愛回家」時,透過經理人得知曾有兩名「兇神惡煞」、「惡形惡相」的兩名男子,到無線電視「拍檯拍凳」向他「追數」,聲稱「要見樂易玲,要見最大嗰個」。樂得知事件後致電麥查問,麥向樂交代指:「件事唔關我事,都唔識佢哋點差佢哋錢」。而麥包曾就此官司邀請電視城保安、其經理人及樂易玲出庭作證,但沒有任何人願意幫忙,樂更指:「你唔好搵啲咁嘅野玩啦」。

他當年以「打包價」成為安記海味的代言人,及後他得知有「爛仔」到安記海味搗亂叫囂,令他與安記海味負責人的關係變僵,安記海味更向無線電視投訴並要求中止代言合約。麥包情緒激動地指,「自己在八七年入行,指:「我讀書唔多,一直好畀心機做,唔敢行差踏錯,我知道機會得來不易,所以每場戲都咁努力,唔敢行差踏錯,一步一腳靠努力捱到今日,人生有幾多個咁多年,我未到事業高峯㗎,我好無奈,我無得罪你哋,做咩要搞我。」麥包稱:「我知自己唔係好靚仔或者好出色,我已經唔係一個小鮮肉!我唔知有無能力走紅,好似黎耀祥師兄咁……但都想愈爬愈上。」

辯方陳靄霆大律師則指上述兩事發生後,麥包亦出演多個綜藝節目,如《Do姐有問題》、《男人食堂》、《萬裏尋爸》、《我愛香港》,更主持一共五輯的《街市遊樂團》,不見得有收入下滑得跡象。麥包無奈地回應指:「做嘉賓得五百蚊利是,嘉賓可有可無,有show出街都係無錢,如果靠做嘉賓,我割脈服藥自殺都唔掂。」麥一度哽咽說:「無得我做主角,做茄喱啡都好,但做極啲野都唔係我想做嘅,嗰時其他同事見到我都擰歪面耷低頭,全部避開我咁,我好難受,覺得係侮辱。」而一名與無線高層熟悉的圈外朋友透露,高層曾指麥包被懷疑欠債的事件累死,麥包從而推斷到自己因被追債而被公司雪藏。

辯方直指麥包「作古仔」,又質疑他與自己的書面供詞內容有出入,供詞沒有寫道「有人去搗亂」,麥大聲回應:「你要捉字眼嘅,我唯有同意,件事發生咗幾年,點會一字一句記得清楚,我係人嚟㗎, I'm not a machine, 我嬲嘅時候就講英文」。辯方指麥包是否「演技派」或「實力派」,麥則指:「我無得去衡量自己,評價係人地評畀我,我知道我唔係做得好好,我只可以話我做事認真」。麥包否認他曾誇大其詞或揑造故事,並指:「認真嘅話,我想喺度講粗口𠻹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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