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過年,小朋友最開心的一定是收到長輩派發的利是,但是,相信每一個小朋友都有過這樣的經歷,父母總是以「為你儲蓄」作理由,將自己的利是錢沒收,甚至私下挪用,日前內地就有位青年控告自己的父親私下使用自己的利是錢,法院最終判決父親需要連本帶利歸還。

根據內地傳媒報道,案情指這位青年父母離異,他的父親自 2014 年開始,都會將兒子的利是錢架入銀行,他本來與父親同住,但到了 2016 年改為由母親撫養,如此同時,父親突然從戶口提取 3,000 人民幣使用,青年得知事件後,要求父親交還利是錢但遭拒絕,於是控告對方,並要求連本帶利交還利是錢。

父親對事件感到相當無奈,他認為這些利是錢都是從自己的親友關係中產生,原本打算待兒子長大成人後,便會連本帶利歸還,認為兒子是受到母親教唆才會向他提告。最終法院認為利是錢是屬於兒子的財產,認為父親取出存款的行為已經侵犯兒子的權利,判他需要連本帶利歸還 3,045 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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