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作為全球知名的金融中心,擁有各項便利條件,如便捷的物流體系、人流量大、優惠的稅率等,吸引了大量海內外客商註冊香港公司開展業務。但註冊香港公司有各種類型,如個人香港公司、合夥香港公司等。這些不同類型的香港公司在繳納香港公司利得稅時,有什麼不同呢?今天,通惠管理顧問就為您詳細說明,不同類型的香港公司在計算香港公司利得稅時,有什麼不同。

個人香港公司的所有人,按香港公司管理條例規定,不能從香港公司支出中領取薪金,就算個人香港公司所有者的配偶也不能領取該個人香港公司的薪金。假如,在香港公司報稅時,有一項支出反映了個人香港公司所有者或其配偶從該香港公司領取了薪金,那麼,這筆款項會被單獨扣除,而不能作為扣減香港公司利得稅的開支。

同時,個人香港公司可以作為開支的範圍很小。因為政府會特別關注某些費用,不是由於維持業務而產生的必要支出,而是用於個人本身。例如,個人有一輛車,主要用於見客和運輸貨品。但是這輛車所產生的油費、維修費等在計算個人香港公司利得稅時,香港稅務局只允許其中的三分之一當作開支,而不會全額作為香港公司的開支。因為香港稅務局會認為:這輛車同時是給個人享受的。另外在娛樂費方面,個人香港公司的開支,也不能全數申請。所以,在開支範圍內,個人香港公司的可申請範圍較為狹窄。

合夥香港公司與個人香港公司同屬於非有限公司,在計算利得稅時兩者既有相同之處也有不同之處。例如,合伙人及其配偶也不能從合夥公司中領取薪金,否則,計算營業開支時,也會被扣除。不過,合夥香港公司可以用香港公司的名義購買汽車、樓宇和機器等固定資產。而個人香港公司只能以個人名義購買,不能以香港公司名義購買。所以,合夥香港公司在計算香港公司利得稅時,允許抵扣的開支比個人香港公司寬鬆。

香港有限公司是一個獨立的個體,與個人沒有關係。因為香港有限公司定義為「法人」,所有事情都是由香港有限公司授權個人履行,所以可抵扣香港公司利得稅的開支范為最寬。

舉例說明:張先生註冊了一家香港公司,聘請其配偶李小姐作為員工,由於工作需要購買了一輛車,陳生的薪金為10萬港幣/年,陳太薪金為6萬港幣/年,車輛使用費為3萬港幣/年。在這種情況下,假如張先生開設的是個人香港公司,張先生,李小姐的薪金都不能作為該香港公司的開支,車輛使用費僅有三分之一可以列入該個人香港公司的開支,則其可以減免計稅的開支為:1萬港幣。假如張先生開設的是合夥香港公司,那麼張先生、李小姐的薪金同樣不能當作香港公司的開支,車輛使用費可全額作為合夥香港公司的開支,其可以減免計稅的開支為:3萬港幣。又假設,張先生開設的是一家香港有限公司,則張先生、李小姐的薪金和車輛使用費就可以全額作為香港有限公司的開支,其可減免計稅的開支為:10+6+3=19萬。

由此可見,註冊不同類型的香港公司獲得的權益也不盡相同。對於想要註冊香港公司開展業務的客戶來說,您需要一家專業且有責任心的香港公司秘書服務提供商為您提供專業意見。而通惠管理顧問必將竭誠為您服務。而通惠管理顧問植根香港十餘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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