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蚌埠21項行政權力事項被調整,涉及5個市直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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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政府下發通知,決定調整市直5個部門的21項行政權力事項,其中20項被取消,1項更名。
據瞭解,
此次調整的21項行政權力事項涉及
市住建局、市司法局、市人防辦、
市市場監管局、市信訪局
5個市直部門。
其中,
市住建局
“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網上告知性)備案”
“建築節能專項備案”等2項行政權力事項,
根據法律法規調整取消;
“民用建築節能、綠色建築發展規劃”
“民用建築節能專項資金監管”
“三級項目經理業績信用手冊登記備案”
等3項因階段性工作已完成,
不再列入權力清單。
市司法局
“律師事務所年度檢查考覈”、
市市場監管局
“特種設備發證部門對考試機構的監督管理”,
以及市人防辦
“實施防空警報試鳴和疏散相關工作任務”
等12項行政權力事項,
將作爲內部權力事項而不再列入權力清單。
此外,
另有3項涉及
市人防辦、市信訪局的行政權力事項,
因涉密不再列入權力清單。
近年來,我市深入推進簡政放權,着力轉變政府職能,於2015年在全省率先公佈市級權責清單,公佈權力事項1750項,此後每年進行動態調整,2018年調整至1706項。市委編辦有關負責人介紹,針對此次調整,市委編辦在深入研究梳理市級行政權力事項的基礎上,經徵求市直相關部門意見,最終決定對上述20項行政權力事項進行精簡,調整後我市市級行政權力事項爲1686項。
來源:蚌埠日報全媒體
記者:吳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