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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政府下發通知,決定調整市直5個部門的21項行政權力事項,其中20項被取消,1項更名。

  據瞭解,

  此次調整的21項行政權力事項涉及

  市住建局、市司法局、市人防辦、

  市市場監管局、市信訪局

  5個市直部門。

  其中,

  市住建局

  “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網上告知性)備案”

  “建築節能專項備案”等2項行政權力事項,

  根據法律法規調整取消;

  “民用建築節能、綠色建築發展規劃”

  “民用建築節能專項資金監管”

  “三級項目經理業績信用手冊登記備案”

  等3項因階段性工作已完成,

  不再列入權力清單。

  市司法局

  “律師事務所年度檢查考覈”、

  市市場監管局

  “特種設備發證部門對考試機構的監督管理”,

  以及市人防辦

  “實施防空警報試鳴和疏散相關工作任務”

  等12項行政權力事項,

  將作爲內部權力事項而不再列入權力清單。

  此外,

  另有3項涉及

  市人防辦、市信訪局的行政權力事項,

  因涉密不再列入權力清單。

  近年來,我市深入推進簡政放權,着力轉變政府職能,於2015年在全省率先公佈市級權責清單,公佈權力事項1750項,此後每年進行動態調整,2018年調整至1706項。市委編辦有關負責人介紹,針對此次調整,市委編辦在深入研究梳理市級行政權力事項的基礎上,經徵求市直相關部門意見,最終決定對上述20項行政權力事項進行精簡,調整後我市市級行政權力事項爲1686項。

  來源:蚌埠日報全媒體

  記者:吳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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