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記者 張虹蕾 每日經濟新聞編輯 文 多

  隨着相關部門的表態,曾被冠以暴利標籤的比特幣礦機企業的頭上可能會多出一把“達摩克利斯之劍”。

  4月8日,國家發改委發佈《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徵求意見稿)》(下簡稱《目錄》或徵求意見稿),涉及鼓勵類、限制類、淘汰類三個類別的產業活動,虛擬貨幣“挖礦”活動(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的生產過程)出現在淘汰類之中。

  該目錄目前尚處於徵求意見階段,靴子尚未落地。但也要看到,隨着嘉楠耘智、比特大陸IPO紛紛遇阻,市場上對於虛擬貨幣的爭議確實也越來越多。

  那麼,這一信號代表什麼,行業究竟出現了怎樣的變化,一些原本佈局虛擬貨幣和生產礦機的企業目前動向如何?

  “礦場”或搬往東南亞

  用戶通過使用高度專業化的硬件設施運行計算程序,從而獲得比特幣作爲獎勵,這個過程被稱爲“挖礦”,“礦工”就是參與比特幣運行計算的用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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