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寒凝

  東亞地區的偶像(idol)文化和偶像工業體系,最早誕生於1970年代的日本。當時,彩色電視機剛剛開始在日本普及,而高速增長的經濟也使得青少年羣體的財務狀況變得寬裕起來,足夠支付購買唱片、雜誌和演唱會門票的花銷。

  良好的媒介環境和市場條件,催生了以天地真理(出道時間爲1971年,下同)、Candies(1972)和鄉裕美(郷ひろみ,1972)等爲代表的初代偶像藝人、組合的崛起。雖然最初受到歐美流行文化的影響,但經過幾十年的發展,日本的偶像工業也逐步形成了一整套頗有本土特色,包括選拔、培訓等環節在內的,完善的工業體系。偶像也得以與歌手、演員等身份區分開來,成爲演藝圈裏一種專門的職業。

  到了1980至1990年代,東亞各國各地區相繼開始複製日本偶像工業的生產機制,推出本土偶像藝人和偶像團體。如中國臺灣的小虎隊(1988)、中國大陸的青春美少女組合(1995)以及韓國偶像團體H.O.T(1996)等。這其中,以韓國偶像工業的發展速度最爲驚人,在短短几年之內,便隨着“韓流”的熱潮席捲整個東亞。

  如果以日韓作爲參照系,那麼中國大陸地區的偶像工業,則很難稱得上是成熟完善的:不僅缺乏正規的職業培訓體系,偶像也沒能作爲一種有別於歌手、演員的專門職業受到廣泛承認,反而衍生出“偶像派”這一隱含着“沒有專業實力,只是長得好看”等負面涵義的稱謂。

  最近幾十年間,伴隨着媒介變革的進程和娛樂產業的蓬勃發展,以偶像藝人/明星爲中心形成的粉絲組織和粉絲文化,在中國大陸地區大致經歷了三個發展階段,即前網絡時代、網絡社區時代和大數據時代。其中,前網絡時代的粉絲組織,大多是歌迷會、影迷會性質的粉絲俱樂部,通常規模較小,且受地域所限,也很難頻繁地開展各種活動。

  而網絡社區時代的粉絲文化,則是由湖南衛視製作的選秀節目《超級女聲》開啓的。這一引發了中國娛樂傳媒史上空前絕後的“全民追星”熱潮的現象級綜藝,開播於2005年。也正是在這一年,中國網民總人數首次突破1億,網絡作爲新興的媒體,在粉絲們主動而又自覺的運用之下,第一次與傳統媒體發生了深度的互動與融合。

  當時,百度貼吧作爲一個剛剛成立不久的主題交流社區,由於技術門檻極低,很快吸引了大量超女粉絲進駐。她們通過關鍵詞搜索,以貼吧名爲單位,克服地域的阻隔匯聚在一起,從而獲得了無限制的自我表達和互動交流的空間;同時,一個固定的網絡平臺的存在,也爲比賽期間粉絲們的宣傳、拉票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動員基地。

  選秀結束之後,儘管大部分成功出道的超女,都各自擁有了專屬的粉絲後援會,但在漫長的賽程之中形成的路徑依賴,卻已徹底重構了這個新興粉絲社羣的組織模式和交流方式。自此之後,以百度貼吧爲代表的網絡社區,也就漸漸成爲包括超女粉絲在內的各路粉絲開展線上交流、發佈粉絲評論和粉絲創作的重要平臺。

  同樣是在2005年,日韓因竹島/獨島爭端而交惡。韓國娛樂工業也不得不暫時撤離當時最大的海外市場日本,將目光轉向中國。此後,韓國的各大娛樂公司爲了迎合中國市場,開始不斷在旗下偶像組合中加入中國成員。

  與此同時,也藉助便捷的網絡,在中國發展起自己的粉絲組織。他們滲透進旗下藝人貼吧的管理層,引入韓國成熟的粉絲管理經驗,經過種種規訓,在短短几年內培養出中文互聯網中組織最嚴密、忠誠度最高的粉絲社羣。而這一套管理方式和行爲規範,也很快被國內的各大經濟公司所借鑑,並隨着粉絲成員的流動擴散開來,逐步演變爲某種“行業標準”。

  到2014年前後,中國偶像工業的格局,卻又因爲互聯網資本對影視行業的全面入侵,以及一項互聯網技術——大數據算法——的成熟而產生了重大的變革。2013~2015年間,以BAT(Baidu百度、Alibaba阿里巴巴、Tencent騰訊)爲首的互聯網資本開始進軍影視行業:2013年百度正式控股愛奇藝,2015年阿里巴巴和騰訊分別成立了旗下的影視部門阿里影業和騰訊影業。

  這一系列動作,不僅是對中國影視工業的一次重新洗牌,也意味着幾大互聯網資本巨鱷,正運用自身強硬的互聯網思維對這個傳統行業的遊戲規則進行重構。而所謂的“互聯網思維”,便集中體現在對大數據算法的依賴之上。

  大數據(big data),指的是一種以數量龐大爲特徵的信息資產,由於具有極高的傳播速率和多樣性,因此它的價值轉化也就需要特殊的技術和分析方法來支持。具體到偶像工業的語境之下,便不難發現,此前在以貼吧爲代表的網絡社區中,圍繞偶像藝人展開的交流、討論和同人創作等活動已經非常火熱,並由此生成了海量的數據。

  但這些數據作爲信息資產,卻始終缺少一種算法,能對其進行捕捉和量化,並最終用於衡量一個偶像的人氣高低。在很長的一段時期內,影視工業和各路資本雖然能夠察覺到網絡熱度的重要性,卻也無從着手,只能繼續沿用老舊的收視率、票房等數據來估算一名藝人的商業價值。

  而隨着大數據算法的成熟與普及,技術上的障礙終於變得不復存在,一系列計量藝人網絡熱度的新媒體數據榜單也就應運而生。2012年7月,緯嶺傳播(vlinkage)下屬的尋藝網推出了藝人新媒體指數排行榜,2014年7月,新浪微博明星勢力榜也正式上線。

  其中,尋藝網藝人新媒體指數排行榜的算法並不透明,官網雖然給出了一個公式:藝人新媒體指數 = 演員參演的電視劇每日播放量xA + 演員微博數據xB + 演員貼吧數據xC + 演員豆瓣數據xD + 演員搜索數據xE +其他xF[10],但ABCDEF所代表的各維度數據的係數卻不得而知,且各平臺的數據究竟如何計算,也沒有具體的說明。

  相比之下,新浪微博明星勢力榜的記分規則就要詳細得多。根據官方表述,它的最終得分,“由閱讀數、互動數、社會影響力、愛慕值四項組成”。

  其中,閱讀數記錄的是該明星微博的閱讀量;互動數記錄的是該明星發佈的內容(包括微博、評論)所產生的互動行爲(包括轉發、評論微博、贊微博、回覆評論、贊評論)的整體數據;社會影響力,指的是提及該明星姓名的微博的總閱讀量,以及微博上該明星姓名的搜索量總數;愛慕值計算的則是粉絲贈送給明星的虛擬道具(花)的數量,該虛擬道具可通過活動免費領取,也可付費購買。四個項目在最終得分的計算中所佔比例分別爲30%、30%、20%和20%。

  當然,目前並沒有任何證據表明,這些公開發布的藝人網絡熱度排行榜,會成爲影視劇製作方和廣告商制定決策時的參考,也沒有任何驗算方式能證明這些公式是科學準確的。但這一系列計算規則的出臺卻無疑表明,藝人的網絡熱度完全能夠通過技術手段被量化,並且是以其作品的播放量和圍繞他而展開的線上討論的總閱讀量爲基本單位的。

  這些網絡播放量、閱讀量,一般統稱爲“流量”(traffic),是互聯網企業謀求變現的重要資本。網絡時代,流量即金錢,“流量明星”的概念也就此橫空出世:一名藝人哪怕沒有任何高質量的代表作,但只要能在新媒體數據方面表現突出,便足以引起影視工業和商業資本的關注與追捧。

  而網絡流量之所以會產生,從根本上說,是因爲“訪問者”(visitors)的存在。流量明星之所以被稱作流量明星,正是因爲他們擁有一批數量極其龐大且異常穩定的訪問者:粉絲。考慮到在中國,嚴格意義上的“偶像”這個職業的從業者總體上處於整個娛樂工業的邊緣地帶,而流量明星在職業規劃、工作內容和粉絲圈生態等方面又無限接近於偶像,在一定的語境下甚至可以相互置換,因此本文在討論大數據時代的偶像工業和偶像文化時,事實上是以流量明星及其粉絲圈作爲主要研究對象的。

  如果說偶像這個稱謂是對其工作性質的概括,那麼流量二字所提示的,則是它背後的一整套生產機制:一套以偶像藝人爲中心,不斷製造可用於變現的新媒體數據的生產機制。而其中承擔了絕大部分生產任務的,正是新媒體時代活躍在網絡社區和社交媒體中的粉絲們。

  約翰·費斯克曾經將粉絲的生產力劃分爲三種類型:即符號生產力、聲明生產力和文本生產力。其中,聲明生產力(enunciative productivity)是一種通過公開聲明自己的粉絲身份而獲得的生產力,它的一個重要實現手段便是粉絲交談(fan talk),費斯克將其描述爲“一個地方社羣內部關於粉都客體(object of fandom)的某些意義的生產與傳播”,例如女性肥皂劇粉絲對劇情的討論等。

  時至今日,粉絲交談的範疇與價值顯然已經大大超出了費斯克在前網絡時代的判斷。它不再侷限於地方社團和口頭表達,而是藉助互聯網,以論壇、微博網頁和即時通訊軟件的聊天界面爲載體,鏈接到世界的每一個角落;也不再僅僅只是符號價值的生產與傳播,這些發生在網絡空間中的交談行爲——從轉發到評論,再到日復一日不斷地發佈包含偶像姓名的內容——都將作爲網絡流量被大數據算法所捕捉,最終轉化爲真金白銀。

  值得指出的是,粉絲對偶像新媒體數據的貢獻,並不完全是在無知被動的情況下,經由隨機交談和討論而產生的。事實上,在大多數成熟的粉絲社羣內部,都會涌現出一批熟知新媒體運營規律的粉絲或粉絲團體,他們對各類榜單計算規則的研究成果,已經被廣泛用於指導和組織整個粉羣,展開有針對性的數據生產工作。例如偶像所發的微博應該以何種頻率轉發纔不會被判定爲水軍,某日的原創微博應該帶哪些標籤(tag)以提高相應話題的閱讀量,某日貼吧新增回帖數應當達到多少才能提高現有的榜單排名,等等。

  相比之下,在超女時期,貼吧等網絡社區所提供的,不過是粉絲們交流討論的平臺,在影響力上固然無法與電視等傳統媒體相抗衡,討論的方式和內容當然也不可能具備任何帶有數據生產意識的策略性與組織性,不過是粉絲社羣中一部分有條件上網的成員的“娛樂狂歡”罷了。

  然而隨着智能手機和平板設備的普及,網絡這一新興媒介,已經逐步趕超電視和院線,晉升爲當前娛樂工業最重要的產品、信息發佈平臺,同時也是獲取娛樂資訊和偶像最新動態的首選渠道;大數據算法對藝人網絡熱度的捕捉與轉化,也使得互聯網空間成爲偶像藝人商業價值再生產的重要策源地。

  相應地,粉絲爲了在追星過程中獲得參與感和成就感,也樂於建構新媒體數據同偶像事業發展前景之間的關聯性(無論這種關聯性是否必然、是否唯一),並最終生成一種共識或認識性裝置,即“數據越好的偶像就越紅,不給偶像做數據的粉絲不是好粉絲”。

  也就是說,在網絡大數據時代,任何一名粉絲要想獲得合法的粉絲身份並真正參與到偶像(流量明星)工業的生產機制之中,就必須首先註冊一個社交網絡/網絡社區賬號,通過不斷地發帖、轉發,進而逐步獲得“粉籍”。通常情況下,爲了不給日常的人際交往帶來困擾,大部分粉絲都會將生活號和粉絲號區分開來。如果同時喜歡好幾個偶像,某些粉絲甚至會經營多個粉絲號,以便在不同的粉絲社羣內以不同的粉籍展開活動。

  最終,這些賬號所對應的ID,也將分別與其所有者的各種粉絲/非粉絲身份捆綁起來,獨立於他們的自然身體,成爲網絡空間中的一個個虛擬人格,或者說,虛擬化身(avatar)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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