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是開腦洞,那我就開的大一點。我要做一個不顯著精神分裂症患者。

白天做一個大大的好人,替環衛工人掃大街,扶老奶奶過馬路,為交警叔叔指揮交通~晚上我要做一個大大的壞蛋,攔路搶劫,入室盜竊,殺人放火,投毒綁架,販毒強姦都體驗一遍~

可行性大嗎?

換你們,如果你們生命還有一個月,你們會怎麼度過。


如果還有那麼一點點時間的話,那就盡情作吧!不用管什麼養生了,不用管什麼霧霾了,反正不會有以後了,反正不會有老的時候,想跑就跑(濟南的空氣別說跑了,走都嗆得慌)最想出去走走,吃遍天下美食,既然來到了這個世界上好歹也要看個遍吧,吃個遍吧,把我的生涯經歷連著照片刻到石頭上或者玻璃上,到西伯利亞阿拉斯加撒哈拉一類的地方埋了,搞不好多少年以後會被後人或者外星人挖出來呢?那不就成寶貝了?然後…去百慕大三角、去挖獅身人面像,看看他下面有什麼?去各地的神秘地區看看,再然後……也沒多少時間了,最後幾天放縱一下自己吧,來到這個世界上不能體驗一下極樂,要是有錢的話吸個毒啥的,然後就回老家,,,,,,哪來的,哪兒走
其實這題隱藏地問了大家:假如拋開一切拘束,你想做些什麼。


上班。

把欠的債還了。

既然不作死也會死,還是少給這個世界留點麻煩。它馬上就跟我沒關係了,我應該會懷念和它在一起的時光。
做一個死亡直播,希望能讓更多的人珍惜生命。
怎麼開心怎麼來。不管做什麼,都只是為了自己開心。人活著,還是自己開心最重要。


我不會告訴家人,不想看他們為我傷心,該做的工作可能會懈怠,或是辭職,把房子賣掉,週遊世界,去自已喜歡的地方呆一段,喜愛的美食可以的情況下品嘗一下
白天強姦,,晚上足療按摩
首先把這個消息告訴所有認識的人,大家對既定事實和必然結果總是比突發情況好受一些。其次開始變賣或贈送自己所有的物品,作為一個物慾高的人,應該可以賣掉不少東西XD。換來的錢陪同親友揮霍一個星期。不買任何可以存留很久的東西,比如房子車子。睹物思人什麼的沒意思。走了就走了。

這樣應該就過去半個月了。花兩天時間回憶一下簡短的一生,對一些來不及見面告別的人,幫助過的人寫點感謝信啥的,留點正能量。

做完以上這些,從家裡或者原來的住地搬出去,必須抹掉自己的痕迹,不要再讓家人在你走後去考慮怎麼處理你的遺物的問題。剩下的時間,白天見見家人,晚上見見朋友。或者去一趟遠行。最後兩天,回來。讓想陪你的人陪你。


劇情很像《美國精神病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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