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紀委通報了2017年至2018年全市紀檢監察幹部違紀問題典型案件。

  通報指出,黨的十九大以來,成都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認真貫徹落實“打鐵必須自身硬”的政治要求,把自身建設擺在更加突出位置,切實加強內部監督,嚴肅查處紀檢監察幹部違紀案件,堅決防止“燈下黑”。2017年至2018年,成都立案查處紀檢監察幹部違紀案件47件47人。

  通報強調,黨員幹部中發生的違紀問題,在紀檢監察隊伍中同樣存在,甚至有的紀檢監察幹部在黨的十八大後仍然不收斂、不收手,執紀違紀。在政治紀律方面,有的在接受組織調查時提供虛假情況,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在組織紀律方面,有的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時不如實報告家庭房產、股票基金等投資理財情況;在廉潔紀律方面,有的利用職務之便收受財物;在工作紀律方面,不作爲、不擔當,失守棄責,等等。

  通報要求,成都各級紀檢監察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要以案爲鏡、以案爲鑑,堅持高標準、嚴要求,磨礪黨性心性,樹立理想信念“高線”、嚴守紀律規矩“底線”,帶頭踐行忠誠、乾淨、擔當。

  成都晚報—成都發布記者 白茹

  編輯:羅夢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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