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叔本華說:人可以做他所想做的,但不能要他所想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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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見解
看明白了,人終究會死,所以要什麼都是不對的,但是人可以在當下做些什麼。
這就是愛因斯坦對自己的警醒與啟示。
古羅馬,古希臘,古印度那些關於死亡,黑暗,亂交,變態性幻想的神話故事,隱含地邏輯鏈條才是值得思考的。叔本華正是沿著這個鏈條進行思考的。這一鏈條也是印度文化輪迴思想的基礎。
生生死死,都是宇宙整體生命【意識空間】的運動,作為個體本身是無意義的生物存在。
個體【意識空間】只有【自我意識的覺醒】,才可稱為【宇宙整體生命的一部分】。
你只有在這樣的高度,才可以定義【真正有意義的個體的人】。
人不是僅僅只是生物體的存在。人如果只會吃喝拉撒,那與一般的動物有何區別。 人,必須要有靈魂的復甦。所謂的印度教、佛學、基督教、伊斯蘭教、猶太教等等,都是喚醒大眾的靈魂,使得大眾的靈魂的自我意識得到覺性。
一個種群的大眾,自我意識沒有覺醒,那麼這個種群必然逐步的滅絕,就如同美洲印第安人社會一樣。不管印第安人的的歷史有過多麼偉大的的時期,當今21世紀,印第安人社會正在滅絕,就是不可爭辯的事實。
但是基督教、伊斯蘭教、猶太教文化,不是這樣,他們是覺醒的文化。
自我意識覺醒了 苦惱的讀書人 怎麼辦?修行佛道 等待500年 自我意識覺醒了 苦惱的讀書人 怎麼辦?修行佛道 等待500年
跪地感謝邀請。
叔本華認同亞里士多德在《倫理學》一書中的論點:「理性的人追求的不是快樂,而只是沒有痛苦。」這一句話所包含的真理在於,所有的快樂,其本質都是否定的,而痛苦的本質卻是肯定的。
假如我們整個身體健康無恙,但只有一小處地方受傷或者作痛,那我們身體的整體健康並不會進入我們的意識,我們的注意力始終集中在那疼痛的傷處,我們生命中的舒適感覺就會因這一小處傷痛而煙消雲散。同樣,儘管各樣事情都按照我們的想法進行和發展,但只要有一件事情違反了我們的意願,儘管這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他就會進入我們的頭腦,我們就會惦記著這一件事情,而不會想到其他更重要的,已經如我們所願發生了的事情。
援引叔本華:「意欲獲得的滿足並不直接被我們經驗到,它頂多以反省回顧的方式進入我們的意識,但是意欲受到的抑制卻是肯定的,因此這種狀況會明確表示出來。每一種快感產生,其實就是意欲受到的抑製得到了消除,意欲獲得了解放。所以每一種快感都持續相當短暫的時間。」
講到這也就顯而易見了。
由此,題目只是換了一種提法而已。回到題目再加闡釋:如果我們關注的焦點放在我們想要什麼上,那麼我們並不會為自己的獲得而欣喜,而如果我們的焦點放在儘可能地避免災禍上,那麼滿足感就會完全體現出來。因此,言「不能要自己想要的」即是如此。
當然,「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更多是在操作和手段層面,而「要自己想要的」則是在目的層面,當然另當別論。人固然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而不能要自己想要的。
資本論里說商品是有很多屬性的,屬性對人有用才是真正有價值的,人只是使用了商品的某種屬性,而不是真正佔有了商品。而且商品,人是無法佔有的。
謝謝邀請,個人理解。人可以做想做的不難理解,這和叔本華的觀點也有關係。因為他認同人的意志,所以一個人想要做什麼完全可以自由去做。
不能得到想要的一般認為是因為得到了一時想要的之後,並不會長期滿足。因為人的慾望是沒有限制的,這也是叔本華的觀點。或者我覺得也可以簡單理解為,人連一時得到都不容易,因為簡單的事物容易得到,困難的事物經常想要也得不到。我本人這樣理解:
做:產出,輸出,向這個世界付出,做貢獻。
要:索取,消耗,是做的反義詞。
人雖然能夠做他所想做的:你用自己的時間,向這個世界貢獻東西,你是產出者,創造者,你隨心所欲。
但不能夠要他所想要的:你想要,即索取,就得經過別人的同意,就得經過物理規則的同意,就得讓別人做主,你失去了主導權,你是卑微的索取者,不能隨心所欲。
2019年4月14日浙江專升本語文作文
已經離題886
最近我一直在健身。人在某一個階段體重不降反升以後,會沉迷健身不可自拔。
每天微博刷身材非常好的小姐姐,看人家的馬甲線,人魚線,給我很大的刺激,於是腦補有朝一日也會成為他們其中的一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