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慶華。(圖/翻攝自李慶華粉絲專頁)
▲李慶華涉嫌詐領助理費500餘萬,今開庭未到遭法官開票拘提。(圖/翻攝自李慶華粉絲專頁)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前立法委員李慶華涉嫌在立委任內以人頭詐領助理費532萬元,用來支付前妻贍養費、旅費、房貸等私人花費,被新北地檢署依貪汙及偽造文書等罪起訴。新北地院今首度開庭,但李慶華並未現身,由於日前傳出李已經失聯數月,法官已發出拘票,要求警方將他拘提到案,並訂11月26日再度開庭。

檢方起訴指出,李慶華涉嫌在2007年到2016擔任立委年間,指示辦公室主任使用丈夫王男、董姓女助理的丈夫鄭男、丁姓助理的妻子邱女當人頭,每月向立法院詐領助理補助款2萬多到8萬元不等款項,前後共計532萬餘元。

檢方偵訊時,李慶華全盤否認,辯稱「我什麼都不知道」,並指助理帳戶都是殷姓主任安排處理。但殷姓主任則反駁「都是依照李慶華的指示找人頭」新北地院今下午2時30分召開貪汙案準備庭,因李慶華事前未請假,時間到也未現身,律師也沒出現。法官已發出拘票,將拘提他到案,目前改訂11月26日下午3時再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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