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審團退庭商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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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九龍灣姦劫犯林永春被捕翌日被發現在羈留室自縊亡,黃偉雄裁判官今早完成總結所有證供,向陪審團提供指引後即席退庭商議。

疑犯林永春當日被捕情況。資料圖片

黃偉雄裁判官引導陪審團時指出,陪審團作出任何死因裁斷都必需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肯定。根據研訊中證詞和證物,其中驗屍報告中顯示死者曾服用冰毒,黃官向陪審團提供2項裁斷選擇,分別是「死於自殺」和「在精神紊亂下殺死自己」。

黃官又引用法醫潘醫生的供詞,指致命傷勢無疑是頸上勒痕。黃官強調庭上沒實測證據顯示死者確實從地下羈留室偷取「LAN」線,閉路電視僅顯示死者曾拉扯「LAN」線和羈留室地下曾有「LAN」線出現;亦沒有確實證據證明死者真正死亡時間,皆因死者在去年5月11日上午9時半被發現時已懸在鐵閘上。

黃官歡迎陪審團提供切實可行的建議以預防同類案件再次發生,建議範圍包括但不限於改善《警察通例》上字眼、對警員推行有關「防自殺花灑頭」的教育、改善「電子巡倉拍卡」系統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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