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蕭承訓】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徐永明帶著新北市議員參選人到台北地檢署外踢館,反被北檢發言人周士榆回嗆該處不是立法院。的確,地檢署不是立委質詢的舞台,更不是選舉造勢的場子,時力黃國昌逾越職權到地檢署外帶頭陳抗,不僅浪費警力維持秩序,還想把手伸進司法,枉為法律人。

立委是立法者,不是執法者,檢察官偵結案件,要做如何處分,自有其考量,黃國昌不滿北檢對4個單項體育協會5名高層所為緩起訴處分,北檢仍會依職權將全案送高檢署審核,若有不妥,便會發回再議,這是法律既定程序,就是避免檢察官有所疏漏。

例如,之前群聯電子董事長潘健成涉違反證交法,新竹地檢處分緩起訴,高檢署即認為偵查不完備,發回再議,換言之,這些體協高層的緩起訴能否成立尚未定案,黃立委大可等到高檢署的結果再為評論。

況且,北檢也說該案是目前所知違反個資法處罰最重的案例,黃可以在案件拍板後,在立院開記者會,針對檢方緩起訴的疑慮,一一說清楚,不該在司法尚未論斷前,就找來要選舉的參選人到場打知名度,模糊抗議訴求。

黃國昌曾批評蔡英文總統的司改是空口說白話、大拜拜,並在上個會期轉換跑到進入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聲稱將努力推動司法改革,更批評法務部的假改革,但會期結束,不見其所推動司改有任何成果,卻看到黃立委跑到地檢署抗議個案。

司改最重要的就是防堵外力介入干預司法,黃國昌要找北檢檢察長下戰帖講法律,但地點不該是在司法機關,而應是在立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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