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4月9日訊 教育部日前發佈《關於做好2019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在實施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和高校專項計劃(以下統稱爲專項計劃)過程中,嚴格確定報考條件,加強資格聯合審覈,規範招生錄取管理,從嚴查處違規行爲。

  《通知》指出,國家專項計劃實施區域的貧困縣脫貧後2019年仍可繼續享受國家專項計劃政策。有關省(區、市)要嚴格執行國家專項計劃確定的實施區域,不得擅自擴大範圍。各省(區、市)要嚴格執行專項計劃報考條件,完善資格審覈辦法,認真核查考生報名信息、紙質檔案信息、中小學生學籍系統信息。科學合理確定地方專項計劃和高校專項計劃實施區域的農村範圍,並據此進行農村考生資格審覈和複覈。

  有關高校要在考生申請、錄取和新生報到環節認真開展考生資格覈查。對存疑的考生,要及時商請有關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複覈,堅決取消不符合實施區域、學籍、戶籍等要求的考生資格。

  同時,要規範招生錄取管理,優化考生宣傳服務 。4月25日前,有關高校公佈招生簡章、考生完成報名申請。5月20日前,有關省(區、市)完成考生基本條件審覈並公示通過審覈名單。5月底前,有關高校完成考生其他條件審覈並公示通過審覈名單。

  《通知》強調,各地各校要及時公開公示有關信息,接受考生、學校和社會的監督,完善舉報覈查機制,及時處置各類信訪問題。對專項計劃報名、考試、錄取過程中出現的違法違規行爲,要依法依規追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責任;涉嫌犯罪的有關人員,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對僞造、變造、篡改、假冒戶籍學籍等虛假個人信息和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的考生,均應當認定爲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取消專項計劃報名和錄取資格,同時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給予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1-3年的處理。對公職人員違規違紀的,要依據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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