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銀行北門分行舊址。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彰化銀行北門分行舊址。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前年文資法進行修法,要求50年以上的老房子必須進行文資評估,讓不少原本不具文資身分的建物,在保留與否中拉扯,也加劇文化資產和都市更新的衝突。

如彰化銀行北門分行舊址,地主籌備都更10年,原定去年8月拆除,未料,去年5月民眾發現該處屬文化局列冊建物,提報文資,致使都更案暫停。

地主主張,他們曾兩度收到文化局回函,言明基地內沒有文資或列冊建物。如今翻案,多年努力恐付諸流水,將申請國賠彌補都更延宕的損失。

彰化銀行北門分行舊址文資現勘,有文資委員對三樓屋頂半協面的木桁架嘖嘖稱奇,認為少...
彰化銀行北門分行舊址文資現勘,有文資委員對三樓屋頂半協面的木桁架嘖嘖稱奇,認為少見且兼具美感。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之後在現勘北門彰銀舊址建物勘時,有文資委員認為騎樓與立面雖具文資價值,但審議時考量後續難完整保留,決議不給文資身分,可以繼續都更,爭議才解套。

提報人張沛齊質疑,文化局過去列冊卻未告知地主,有行政疏失在先,是失去文資身分主因;文化局則強調,關鍵是基地裡頭空間不夠有特色,且要尊重地主意願。

陳茂通邸拆了

文史學者:行政凌駕專業

1933年落成的陳茂通邸,曾被山海樓餐廳租用,地主為了都市更新擬拆除,民團也曾為此抗爭。最終該案罕見動用不記名錶決,3分之2委員認為不具文資價值。文史學者蕭文傑、凌宗魁則認為,市府文資審議「行政凌駕專業」。

好蟾蜍工作室創辦人林鼎傑觀察,文資案審議量大,文資委員和文化局承辦主要仰賴民間提供資料,但一時很難消化,也沒時間好好針對案子研究,無法細緻審查。此外,目前文資委員多是建築、景觀背景,如有更多社會科學專家,能賦予建築更多意義。

文資委員:

保留老建築 得考量都發

也有文資委員指出,臺灣政策土地私有化且代代分產,讓私有產權的文資議題變得相當複雜,增添難度。且保留老建築,也得考量都市發展,假如所有老東西都要保留,都市發展恐停滯。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