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問,藝人為什麽要公開戀情?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隱私。兩個人的戀情本來就是兩個人的事,難道一定要高調的說我跟某某談戀愛了。被別有用心的看客認為是炒作,戀情不幸被曝光還是被認為是在炒作。還有,公開對雙方生活工作等產生的影響與困擾可想而知。

藝人不能公開戀情,這是題主的感覺。現實跟感覺還是很不同的。

我們這兩年看到公開戀情的案例,有張傑謝娜(當然之後他們結婚了),李晨張馨予,陳思成佟麗婭。總之很多。

不僅公開的多,分手的也多,結婚的也多,結了婚又離婚的也多。

從概率上講,明星公不公開戀情應該和常人公不公開差不多吧(待數據帝考證)。沒有公開只是因為還沒到那個程度,不想讓別人知道。常人也是一樣的想法:萬一公開了,雙方父母都見了,眾人皆知了,突然又分了,那多難堪。

另外,可能有些公司會因為怕藝人談戀愛影響情緒和工作,簽合同要求藝人不能談戀愛或談了要保密什麼的,也不是沒有可能。但現在有多少藝人還會簽這麼苛刻的協議,什麼藝人在什麼情況下會簽這種苛刻的協議,這倒是值得考慮的問題。


這是港台一些經紀公司對藝人的要求,國外一些經紀公司也有類似的要求,主要是針對成長期的偶像類藝人,避免公布戀情後減少吸引力,進而導致唱片銷量等收到負面影響。
出於對部分心態過分奇怪的粉絲的考量吧。
一是公司方面 ,如果公布戀情會對藝人本身造成很大的形象 ,如果兩個人在一起那另一方的粉絲是否接受他們在一起這也是個問題二是媒體,如果公布戀情媒體會經常寫一些不實的報道或者關於一些他們戀情的新聞 ,藝人最不喜歡的就是這個 ,所以他們就不會公布戀情了
以現在的娛樂圈來說,公不公布其實也已經不算什麼禁區了。相對來說,怎麼公布,什麼樣的方式去公布,什麼時候公布這才是需要考量的,因為公布戀情是需要考慮附加價值和風險的。你比如說明星A明星B一向有傳言或者有些模糊的證據表示彼此在交往,但他們要不是打死不承認或是含糊其辭。其實這就是一種炒作,比如A名氣比B大,那麼順帶炒作一下那麼B也就增加了曝光率。兩人時常這麼來回鼓搗也是賺眼球的一種方式。等他們都帶了彼此所需要的穩定人氣及高度時,適時的公布戀情,那麼久再一次為彼此的媒體關注度打了劑強心針。不過話說回來,有些明星炒作戀情其實兩人壓根兒啥事兒沒有,僅僅只是互利互助或是借對方的名氣博版面而已。只是現階段來說中國腦殘粉勢大,確實也是一個要需要考慮的問題。。。


公司要求,你以為他們不想好好談啊,公司規劃以及各種潛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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