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協指,醫管局亦有責任確保臨床工作環境可令醫生履行職責

醫生黃卓義於2001年為一名73歲患下咽癌並進行咽喉切割手術的老翁,錯誤以紗布覆蓋其永久氣管造口而令老翁窒息致死。黃去年被裁定3項專業失德罪成並需停牌半年,黃不服刑罰而提出上訴。法官今駁回其上訴。

黃卓義提出上訴,今日被法官駁回。資料圖片

協助死者家屬的社協表示,家屬認為法庭裁判公正合理。社協指,在任何情況下,醫生必須盡力履行職責,工作忙碌並非藉口及求情原因。社協續指,醫管局亦有責任確保臨床工作環境可令醫生履行職責,包括增加醫生人手、適當分配職務。

黃卓義在上訴聆訊時指涉案病人之死關鍵在於護士處理手法出錯,黃只是遺漏護士報告的錯處及未能及時作出糾正,故應涉及多個部門失誤,質疑醫委會沒有充分考慮其求情理由。法官今於高等法院頒下判詞,指出判刑並無不妥或判刑過重得情況,故駁回其上訴維持原判,並下令黃卓義醫生需向醫委會支付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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