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省張家界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鄧大淵(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經湖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向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鄧大淵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鄧大淵身爲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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