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就修訂《逃犯條例》提出新建議,剔除9項罪行類別,大部分與商業有關。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會長吳宏斌贊成決定,因為剔除的罪行屬於較為輕微,可令商界放心。

他舉例說,生意不理想要破產、清盤,或知識產權爭議,都不算是嚴重罪行,而今次修訂逃犯條例,亦可彰顯公義。

對於政府建議提高移交逃犯的門檻,包括有關罪行須判監超過3年或以上,吳宏斌說,當初政府提出的門檻是判監1年,但商界擔心過低,現時提升至3年是好事,不過他認為可提高至5年會更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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