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花臺灣

結婚已經四年。有個兩歲孩子。現在異地,關於工作,是去是留?

結婚四年,孩子兩歲。我是建築行業,在省建系統上班;老婆是縣城在編教師。

隨著孩子長大,日益思念孩子,感覺兩地生活很辛苦,但是回故鄉工作的話,可能會找不到一個穩定收入的工作。不回的話,感覺太對不起孩子。(我是隔代撫養,所以不希望孩子長大過程中也經受跟我一樣的苦惱。)


這事兒你可以和太太商量一下。

如果你現在工作的城市在教育、醫療方面都比家鄉的好,我是建議你把母子倆接到身邊一起生活。

兩地分居對家庭、婚姻和孩子的成長都不好,父親會形成個缺位的問題,如果能接來身邊是最好的,就是戶口轉移、住房,上學方面你要提前考慮,要有解決的方案。

太太的工作調動上會比你輕鬆一些,放棄編製是比較可以,但是如果是持有教師資格證又有一定的職教經驗,去你工作城市的補習班、培訓班當老師也是可以的,收入會高一些,也比學校老師輕鬆一些,就是沒有編製教師那麼穩定,福利方面也差一些。

各有利弊,你們夫妻二人要好好商量。


現在的選擇是你回家鄉,那麼是否考慮讓你妻子孩子來省城呢?大城市工作機會更多,考編製也好,去企業也好。有失纔有得。


我覺得男人的事業其實是很重要的,尤其是有家庭以後。一般來說,丈夫作為家裡的經濟主力是很有必要的,如果你無法再故鄉找到一個穩定的工作,養家的重擔都在妻子身上的話,妻子會很辛苦,而且你自己也會鬱鬱不得志,很不開心。這樣其實是弊大於利。而且城裡的教育醫療各方面都應該比鄉鎮好很多,我覺得讓妻子犧牲一點事業上的正式編製是值得的。


男人內心還是要自由一點,別被太多不重要的東西束縛,想孩子了就回去唄。工作沒有可以再找。另外,如果工作風生水起的男人估計不會提這種問題,讓老婆過來就行了。 這個問題我認為是個表面問題,深層的是你工作沒有起色,老婆抱怨你不在家。


一句話總結:故鄉容納不了你的肉身,他鄉安放不了你的靈魂。 如果你工作的地方,各方面大環境都比故鄉要高出很多(比如說二線省會和四五線縣城的差距),那麼建議你和你妻子商量,首先,讓你妻子先辦理停薪留職,來到你的城市先找工作,如果你妻子能夠找到合適的工作,那麼一切都很簡單;第二步,給孩子找好學校,讓你的父母帶孩子一起過來你的城市,因為孩子一直是老人帶的,突然接來與你們生活,孩子一時半會會不適應,讓老人陪著適應一段時間,可能需要半年到一年的時間。期間,與孩子單獨相處時間慢慢增加,孩子逐漸適應環境;第三步,如果老人願意與你們一起在你的工作地生活,那麼再好不過。如果老人想要回老家,那麼親自送老人回去,給老人一些經濟上的補償,讓他們安享晚年,度過自己想要的生活。當然,逢年過節,一定要帶著孩子回老家去,平時也要多走動。
辛苦一點,你老婆是老師就算到了你的城市做個教育培訓老師工資只會更多,現在這個年頭再編老師沒有多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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