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處理惡意負評?網路時代網路聲譽代表消費信譽,網路評價好的商家會獲得更多的消費,競爭對手利用這種消費習慣留下惡意負評,這該怎麼辦?惡意負評可以提告嗎?惡意負評提告有用嗎?
如何處理惡意負評?網路時代網路聲譽代表消費信譽,網路評價好的商家會獲得更多的消費,競爭對手利用這種消費習慣留下惡意負評,這該怎麼辦?惡意負評可以提告嗎?惡意負評提告有用嗎?  

台灣法律能保護善良商家的網路名譽嗎?完全不能夠!!!
惡意負評提告競爭對手有用嗎?完全無用!!

找藝人小S代言塑身衣的XXX公司負責人葉XX,4年前與女員工張XX委託網路行銷公司找寫手上網攻擊競爭對手YYY公司,2個月內共置入負面評價60筆,YYY發現後報警逮獲2名寫手,刑事部分控告葉XX等人違反公平交易法;民事部分求償營業損失1,200萬元,高等法院今維持一審見解,依違反《公平交易法》判葉女、張女各3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XXX公司另須繳罰金30萬元,全案定讞。
民事部分,台北地方法院以YYY公司無法證明負評造成營業損失1,200萬元,昨天判決XXX公司免賠,但須在網站刊登道歉啟事1個月,將判決主文及事實欄刊登4報頭版1天。

上述判決讓大家見識到台灣法律是如何保護善良商家的網路名譽。

利用惡意負評攻擊競爭對手,沒有毀謗罪或公然侮辱罪的刑事責任,只有違反公平交易法
網路行銷公司為了獲利,在網路上散發不實黑函,沒有刑事及也沒有民事責任
網路寫手可獲得緩起訴不用坐牢,也不用賠償被害者損失
散發負評黑函主事者,判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不用坐牢
散發負評黑函公司,罰金30萬元,不用賠償受害者商譽等損失,因為被害公司無法證明負評造成營業損失1,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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