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不要以身試法

警方一連四日復活節假期間,在全港不同地區打擊非法使用電動可移動工具,行動中共拘捕11男2女,撿獲8輛電動滑板車、2輛電動單車、2輛電動三輪車及1輛電動單輪車。被捕人士涉嫌駕駛未有登記車輛、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

資料圖片/示意圖

警方表示,電動可移動工具不宜與一般汽車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適合在行人道或單車徑上使用。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均屬違法。警方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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