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九月剛到的英國。訂了45周的學生公寓。錢只付了一半。現在我想搬出去住。押金也不想要了。住一半,用完完之前交的錢後,能直接搬出去住嗎?會不會讓你強制付錢或者要另外付什麼違約金的呢?


轉租何在


有合同啊,看看合同是怎麼寫的不就可以了。


你太天真啦,英國他們房租分三個學期交的(如果是研究生)。每次交錢都是提前交的,然後第一次交的40%-50%,相當於,你交錢的那部分只夠你住到聖誕節前,而不是金錢對應的天數。 你可以停止租房,但是你肯定會虧的,不可能存在讓你住到你之前交的錢的天數的。如果你不介意這一點,可以跟宿舍系統說,你可以自己找人轉租,多交個50磅-100磅,或者你可以換租其他的同系統的公寓樓,或者就是直接一學期到了,然後自己出去租。


不建議直接搬出去哈,英國比較看重契約精神,題主可以研究一下合同,一般會寫明中途退出如何處理,或者題主也可以轉租給別人。


謝邀。

並不建議。除非你和學校商量過對方願意解除合同,或者你找人轉租出去。強行違約很有機會會被強制付款 也會對你的信用度有所影響。沒必要冒這個險。


解除合同或轉租

不聲不響地離開就沒有契約精神了,對你的信譽度有損


你還是要告知,不然寢室後續給你發一封維修郵件什麼的,地毯壞了bla bla bla,你要明確自己的租住行為停止於什麼時候,不然後續萬一發生什麼,買單的都是還在承租期的你。


看你和學校簽的合同


謝邀。當然可以直接搬走了,但是如果你之前有交過押金,可能就拿不回來了。


請問下樓主怎麼解決的?


謝謝邀請

最好呢...還是支付一下吧。畢竟英國人對國內人也不是多好,要是一走了之了話...問題可能很嚴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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