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24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地下油行業者郭烈成(現改名郭盈志)及員工施閔毓被控販售黑心油給「強冠公司」案,高雄高分院昨天更一審宣判,郭觸犯幫助違反食安法等八個罪,共判處十九年四個月,但未定執行刑,至於施則處徒刑一年八個月,可上訴。

郭因另涉槍砲案,被屏東地院判刑三年六個月,他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後,又撤銷上訴,目前在屏東地院服刑。

地下油行業者郭烈成及員工施閔毓涉嫌收購動物飼料用油、餿水油、皮革油,煉製成劣質油品,賣給強冠製成「全統香豬油」後,販售給全台二八五家下游廠商,初估不法獲利超過四千萬元。

二○一五年七月間,屏東地院依詐欺、違反食安法等罪,判處郭烈成十二年、員工施閔毓八年,兩人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更一審昨宣判,認定郭觸犯幫助違反食安法六罪及幫助加重詐欺取財兩罪,前者分處徒刑兩年至兩年八個月不等,後者處兩年七個月和兩年九個月徒刑,總計十九年四個月,但未定執行刑,犯罪所得六五○萬沒收。

合議庭法官指出,郭為謀取不法利益,將含一般飼料用油、豬皮革油等品質低劣、不可供人食用的油品,出售予強冠公司後製造,假冒食用豬油出售,犯罪情狀惡劣。

至於強冠公司董事長葉文祥因餿油案,被最高法院重判廿二年定讞,曾一度喝清潔劑輕生,去年九月底出院後,經屏東地檢署評估其身心狀況回穩,已直接送往屏監服刑。

屏檢為防止強冠及葉文祥等人脫產,檢方已查扣相關銀行帳戶存款,強冠北部三筆土地、一棟建物,已法拍三千八百多萬元;南部十二筆土地、十四棟建物,將依法處置。

  • 地下油行業者郭烈成(中)。(資料照)

    地下油行業者郭烈成(中)。(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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