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押後至6月8日。

年輕男侍應月初涉嫌在酒吧廁所強姦一名15歲女童,今遭解往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拒絕其保釋申請,並將案件押後至6月8日,轉往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其間進行衣物及電話鑑證。辯方透露,被告認識受害女童及證人,現時女童正因某種原因入住女童院。

被告今遭解往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資料圖片

任職兼職侍應的男被告皺嘉朗(23歲)面對一項強姦罪。控罪指,他於今年4月9日在旺角砵蘭街某酒吧廁所強姦女童X。

案發酒吧位於旺角砵蘭街。資料圖片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