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全國政協委員劉夢熊在2013年,去信時任特首梁振英及廉政專員白韞六,要求廉署終止對他的調查,因妨礙司法公正罪被判監1年半。終審法院早前一致駁回他的上訴,今早頒布判詞解釋決定。

判詞提到,不論特首或廉政專員能否成功終止調查,他們均有能力直接或間接影響調查,即使他們無法定權力終止調查,特首坐享獨特的憲制及法律地位,無疑有能力左右或影響廉政專員處理調查的方式。廉政專員亦可利用行政手段,直接或間接阻撓或干擾調查。

判詞指出,兩人能否成功影響調查並非重點,又指劉夢熊在調查期間,威脅引爆「政治炸彈」,顯然有妨礙司法公正的傾向。

劉夢熊於2013年涉嫌串謀詐騙被廉署拘捕,翌日指示秘書發電郵,要求梁振英及白韞六終止調查,否則將引爆「政治炸彈」。他其後又發信給兩人,聲稱要向傳媒及中央政府揭露「驚天內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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