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財經(記者 姜美羊 石鵬)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全面推進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的意見》,要求生育保險基金併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統一徵繳,統籌層次一致。2019年底前實現兩項保險合併實施,要求確保職工生育期間的生育保險待遇不變。 《意見》提出了推進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的主要政策。

一是統一參保登記。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在職職工同步參加生育保險。完善參保範圍,促進實現應保盡保。

二是統一基金徵繳和管理。生育保險基金併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統一徵繳,統籌層次一致。按照用人單位參加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比例之和確定新的單位費率。

三是統一醫療服務管理。兩項保險合併實施後實行統一定點醫療服務管理,執行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藥品目錄以及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範圍。生育醫療費用原則上實行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直接結算。促進生育醫療服務行爲規範,強化監控和審覈。

四是統一經辦和信息服務。經辦管理統一由基本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負責,實行信息系統一體化運行。

五是確保職工生育期間生育保險待遇不變。參保人員生育醫療費用、生育津貼等各項生育保險待遇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所需資金從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六是確保制度可持續。各地要增強基金統籌共濟能力,增強風險防範意識和制度保障能力,合理引導預期,完善生育保險監測指標,根據生育保險支出需求建立費率動態調整機制。

(本文編輯:張彩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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