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政府網25日消息,國務院辦公廳發佈《關於全面推進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指出,生育保險基金併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統一徵繳,統籌層次一致。按照用人單位參加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比例之和確定新的用人單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率,個人不繳納生育保險費。2019年底前實現兩項保險合併實施。

  《意見》明確,全面推進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統稱兩項保險)合併實施,是保障職工社會保險待遇、增強基金共濟能力、提升經辦服務水平的重要舉措。

  《意見》提到,通過整合兩項保險基金及管理資源,強化基金共濟能力,提升管理綜合效能,降低管理運行成本,建立適應我國經濟發展水平、優化保險管理資源、實現兩項保險長期穩定可持續發展的制度體系和運行機制。

  《意見》指出,統一參保登記。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在職職工同步參加生育保險。實施過程中要完善參保範圍,結合全民參保登記計劃摸清底數,促進實現應保盡保。

  《意見》規定,統一基金徵繳和管理。生育保險基金併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統一徵繳,統籌層次一致。按照用人單位參加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比例之和確定新的用人單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率,個人不繳納生育保險費。同時,根據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出情況和生育待遇的需求,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則,建立費率確定和調整機制。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嚴格執行社會保險基金財務制度,不再單列生育保險基金收入,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待遇支出中設置生育待遇支出項目。探索建立健全基金風險預警機制,堅持基金運行情況公開,加強內部控制,強化基金行政監督和社會監督,確保基金安全運行。

  《意見》明確,統一醫療服務管理。兩項保險合併實施後實行統一定點醫療服務管理。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簽訂相關醫療服務協議時,要將生育醫療服務有關要求和指標增加到協議內容中,並充分利用協議管理,強化對生育醫療服務的監控。執行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藥品目錄以及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範圍。

  促進生育醫療服務行爲規範。將生育醫療費用納入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範圍,推動住院分娩等醫療費用按病種、產前檢查按人頭等方式付費。生育醫療費用原則上實行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直接結算。充分利用醫保智能監控系統,強化監控和審覈,控制生育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

  《意見》規定,統一經辦和信息服務。兩項保險合併實施後,要統一經辦管理,規範經辦流程。經辦管理統一由基本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負責,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充分利用醫療保險信息系統平臺,實行信息系統一體化運行。原有生育保險醫療費用結算平臺可暫時保留,待條件成熟後併入醫療保險結算平臺。完善統計信息系統,確保及時全面準確反映生育保險基金運行、待遇享受人員、待遇支付等方面情況。

  《意見》指出,確保職工生育期間的生育保險待遇不變。生育保險待遇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規定的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所需資金從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生育津貼支付期限按照《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等法律法規規定的產假期限執行。

  《意見》提到,確保制度可持續。各地要通過整合兩項保險基金增強基金統籌共濟能力;研判當前和今後人口形勢對生育保險支出的影響,增強風險防範意識和制度保障能力;按照“盡力而爲、量力而行”的原則,堅持從實際出發,從保障基本權益做起,合理引導預期;跟蹤分析合併實施後基金運行情況和支出結構,完善生育保險監測指標;根據生育保險支出需求,建立費率動態調整機制,防範風險轉嫁,實現制度可持續發展。

  《意見》明確,精心組織實施。各地要高度重視兩項保險合併實施工作,按照本意見要求,根據當地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羣差異、基金支付能力、待遇保障水平等因素進行綜合分析和研究,周密組織實施,確保參保人員相關待遇不降低、基金收支平衡,保證平穩過渡。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加強工作部署,督促指導各統籌地區加快落實,2019年底前實現兩項保險合併實施。

  12部門不動產登記信息年底共享 包含稅收司法婚姻等

  不動產登記信息共享工作也將有較大進展。今年年底前,包括稅務、住建、婚姻登記等12個部門中有關不動產登記的信息將實現互通共享。

  我國2014年正式推進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旨在結束不動產登記由不同部門各自負責的“九龍治水”局面,提高登記的效率和公信力,進一步強化產權保護,維護市場秩序。

  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壓縮不動產登記辦理時間的通知》要求,加強部門協作,實行信息共享集成、流程集成或人員集成,進行全流程優化,壓縮辦理時間,切實解決不動產登記耗時長、辦理難問題。

  《通知》提出的目標是:2019年底前,流程精簡優化到位,全國所有市縣一般登記、抵押登記業務辦理時間力爭分別壓縮至10個、5個工作日以內;2020年底前,力爭全部壓縮至5個工作日以內。

  當前不動產登記辦理時間與上述目標相比,還有一定距離。

  25日,在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自然資源部副部長王廣華表示,截止到2018年年底,一般登記、抵押登記辦理時間,東部地區基本上都在10天和5天以內,中部地區在12天以內,西部地區也不超過15天。

  “但一些地區不動產登記耗時長、辦證難的問題還沒有根本解決,距離黨中央、國務院的要求和羣衆、企業的期盼還有比較大的差距。”王廣華稱。

  上述《通知》要求2020年底前力爭把不動產登記的時間壓縮到5個工作日內,如何實現這個目標?

  具體來說是三個集成:信息共享集成、流程集成或人員集成。王廣華表示,實現5個工作日內辦結的工作目標,需要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強部門協作,採取信息共享集成、流程集成或人員集成的方式,構建便捷高效、便民利民的不動產登記工作體系,進一步壓縮辦理時間。

  排在第一位的就是信息共享。“壓減不動產登記辦理時間,很重要的方式是大力促進信息共享,相關部門打破信息孤島,建立部門間的信息共享機制,讓後臺數據多跑路,羣衆企業少跑腿。”王廣華說。

  自然資源部確權登記局局長冷宏志表示,不動產登記涉及到多個部門的信息。按照《通知》的要求,這些信息要通過共享交換平臺來實現共享,建立不動產登記信息與相關部門信息共享集成機制,信息互通共享後就不需要企業和羣衆再次提供。

  冷宏志表示,到2019年底,實現互通共享的信息涉及到12個部門,主要是公安部門的戶籍人口信息,市場監管部門的營業執照信息,機構編制部門的機關、羣團、事業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信息,住房城鄉建設(房管)部門的竣工驗收備案等信息。

  此外,還有稅務部門的稅收信息,銀保監部門經營許可證信息,自然資源部門的規劃測繪、土地出讓、土地審批以及閒置土地信息,法院的司法判決信息,民政部門的婚姻登記以及涉及人員單位等地名地址等信息,公證機構的公證書信息以及國有資產監管機構的土地房屋資產調撥信息,衛生健康部門的出生醫學證明和死亡醫學證明信息。

  “如果這些信息實現了共享,也就夯實了不動產登記的基礎,爲我們進一步充分利用互聯網大數據、人臉識別、在線支付、APP等推進‘互聯網+不動產登記’提供了數據保障。”冷宏志說。

  對於上述信息共享可能帶來的影響,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表示,上述數據進入到共享交換平臺中,如房屋竣工驗收備案信息、土地出讓和規劃信息、土地閒置信息、國企存量土地信息等,類似數據對於後續掌握市場動態和推進各類改革有積極的作用。

  他認爲,通過積極推進“互聯網+不動產登記”政策,預計後續購房者和業主可以通過互聯網平臺,實現更爲便捷的信息查詢和信息使用等功能。壓縮不動產登記的環節,尤其是將不動產登記登簿、制證、領證等環節進行合併,這也意味着後續從購房到辦理產證的時間會壓縮,若是結合住房制度改革,不排除後續購房合同簽訂和辦理貸款後,就可以在很快時間內領取房產證。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朱巖曾表示,不動產信息共享具有極爲重要的意義。在大數據時代,我國政府只有全面、實時瞭解不動產的產權狀況,才能夠爲政府的重大決策提供真實的信息保障。隨着信息技術的發展,統一的不動產登記制度可以爲政府提供全面、實時的不動產產權信息,進而爲保護財產權、維護交易安全提供有力的保障。

  綜合自:中國政府網、中新經緯、第一財經

  責編:日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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