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表明会上诉

高等法院去年裁定政府引用《紧急法》及制订《禁蒙面法》违宪,上诉庭裁定,政府部份上诉得直,认为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引用《紧急法》立法合宪,但《禁蒙面法》只适用于非法或未经批准集结。

民主派不满裁决。

民主派立法会议员表示失望,表明上诉到终审法院。法律界公民党郭荣铿认为,即使本身是合法的集会和游行,警方亦可以在短时间内,宣布是非法集会,剥夺市民权利。行政机关没有自我约束能力,今次法庭将禁蒙面法局部「翻生」,并将紧急法的权力交还行政长官,令特首权力不受约束。

民主派不满裁决。

经民建联立法会议员梁美芬欢迎法庭裁决,认为是厘清有关紧急法的重要宪制原则。

反修例示威者。资料图片

她强调,《紧急法》不是在一般情况使用,民主派即使上诉至终审法院,政府一方的理据亦站得住脚。政府可以上诉,但必须平衡公共利益,例如在保障安宁方面,会否对社会更有利。

民主派不满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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