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28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台南市警局婦幼隊長陳福和說,雖然有家暴法保護受害人,但仍有像小如這樣擔心遭報復、不敢報案的黑數,這個黑數恐怕是檯面上的數十倍,但保護令聲請,只要有足夠的跡證,在任何警察機關都能聲請,也不用再度面對加害人,呼籲家暴受害人不要害怕並相信警方,勇敢解決家暴問題。

陳福和說,家暴受害人到警所提出保護令聲請時,警所第一時間應該通知分局家防官,了解受害人的狀況,並協助向法院聲請保護令,一旦確定有家暴,緊急保護令會在4小時內發出,一般保護令3天內也會核發,限制加害人的施暴行為。

一旦加害人違反保護令,受害人只要撥打110,加害人就會被依違反保護令逮捕,陳福和強調,聲請保護令沒有住居轄區的問題,聲請保護令是單一窗口,警所受理後會將案件轉交給受害人轄區分局,甚至在A縣市受害,到B縣市報案也可以。

  • 小如與李姓貨車司機分手後,遭李男發訊息恐嚇。(記者王捷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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