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 陳曉雙

  近日,有網友稱,3月24日晚,桂林飛北京CA1226航班的旅客登機後,一名本來座位在後排的男子不聽乘務員勸阻,霸佔前排機組座位,並將雙腳蹬在隔板上。乘務員及乘客再三勸說無效後通知機長,經機長嚴厲警告後,該男子才答應回到自己座位上,致使該航班比計劃時間延誤128分鐘到達。

  國航方面發表公告稱,3月24日,國航桂林—北京CA1226航班原計劃21:40起飛,因當地航空管制和天氣原因,航班延誤到3月25日00:20起飛,並於02:39安全抵達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該航班在等待起飛的過程中,一名乘客佔用前排機組座位,後經乘務人員和乘客的勸說後返回自己座位,整個勸說過程不超過10分鐘。國航提醒廣大旅客:請自覺遵守公共交通秩序,共同營造和諧文明乘車環境。

  今年1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連維良表示,“違反公共交通秩序的失信不文明行爲之所以高發頻發,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違法成本過低,解決的有效辦法就是聯合懲戒。”

  連維良稱,根據有關部門印發的《關於依法懲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駕駛違法犯罪行爲的指導意見》,將加大法規制度的落實力度,對“車鬧”“機鬧”“霸座”等行爲依法嚴厲懲處。

  2018年3月,國家發改委等八個部門聯合出臺了對危害公共交通秩序嚴重失信行爲的聯合懲戒意見。截至目前,民航局已經公佈6批4209名嚴重失信人名單,鐵路總公司已經公佈了8批1793名嚴重失信人名單。

  從法律角度上看,目前,旅客霸座行爲一般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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