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摩店、色情業(圖/記者黃克翔攝)

▲小美喝下啤酒後直接昏迷。(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鄒鎮宇/綜合報導

台中一名魏姓男子到養生按摩館時,偷偷在啤酒內放入FM2,並讓按摩小姐小美(化名)喝下,完全不在意對方剛好月經來,性侵得逞。二審判決近日出爐,法官認為,魏男雖辯稱是性交易,但此案的情節與常情不符,因此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將魏判刑7年6月,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魏男是養生館的常客,2016年7月21日凌晨到店內找熟識的按摩小姐小美服務,並拿出100元叫另名按摩女小花(化名)去買啤酒;事後,他偷偷將FM2加到酒中,慫恿小美喝下。

魏男趁著小美昏迷時,不顧對方剛好月經來,性侵得逞後離開。小花見魏男離開,但小美許久沒有出來,便敲了敲房門,沒有得到回應後直接離開,直到第二次敲門才叫醒對方。

一名女童在日記揭露遭繼父性侵,但法院卻判繼父無罪。(示意圖/達志影像/非本文當事人)

▲魏男辯稱兩人是性交易。(示意圖/達志影像/非本文當事人)

小美醒來後發現自己下半身赤裸,房間內的床單全都是血跡,瞬間理解剛剛遭遇了甚麼,但藥效發作讓她再次昏迷,直到小花打開房門後嚇傻,立刻打119求救,將小美送往醫院,隨後陪同報警提告。

魏男否認犯行辯稱,他跟小美以5000元為代價談好性交易,但他當時僅有2000元,雙方也談好隔天將錢補齊,且對方也沒表明剛好生理期。魏男指出,當下房間昏暗,沒發現對方月經來,因此不知道床上都是血,加上小美當時意識是清楚的,絕對沒有性侵一事。

法官認為,小花敲門兩次小美才醒來,且供詞提到她的面容蒼白、意識不清,加上房間凌亂又有血跡,倘若真的是性交易,不會任由經血暴露,且小美沒有送客離開,反而在房間昏睡不符常理,因此不採信魏的辯詞,一審判刑7年6月,魏男不服上訴,二審依然不採信,將全案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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