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彥君/臺北報導

海產(劉威廷)今(8日)在臉書上發文表示:「我被告了。」他收到高雄警局的到案通知書,必須在4月25日到高雄說明,不過事由是「3/12跟張立東於高雄持酒精噴灑被害人眼睛。」讓他一頭霧水,因為他當天並未到高雄。

▲▼ 張立東 海產。(圖/翻攝自張立東 海產臉書)

▲張立東、海產。(圖/翻攝自張立東、海產臉書)

海產詢問警方是否張立東當天也要到案,但警方回:「被害人聲稱海產是主謀所以只要你。」他認為對方「瞎告」,並提出3疑問,「為什麼沒有的事我需要到高雄說明?為什麼說主謀是我,張立東明明比較像老大,我反告誣告可以拿到一大筆錢嗎?」而明天過生日的他也自虧:「這個禮物很棒。」對此張立東經紀人表示:「3/12立東整天都在三立主持《國光》。」否認到高雄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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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產 劉威廷。(圖/翻攝自海產臉書)

▲海產貼出警局通知書。(圖/翻攝自海產臉書)

▲▼     海產 劉威廷。(圖/翻攝自海產臉書)

▲海產發文表示被告。(圖/翻攝自海產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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