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信仁(中)亂抓俊美男(右)的照片,化名「張俊傑」成立臉書假帳號,邀邱女(左)外出加以殺害。(資料照/取自臉書)

2018-08-14 10:37

〔記者黃建華/高雄報導〕屏東33歲男子王信仁不滿交往月餘的邱姓女友提分手,竟誘出邱女,兇殘的以磚塊砸頭、臉毀容,並朝邱女胸、腹猛刺15刀致死,屏東地院一審將認為王男殺人手段凶殘,將他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王男不服上訴二審,今遭高雄高分院駁回!

王信仁是在2016年初,在臉書結識21歲邱女,交往月餘後,邱女提出分手,王男心有不甘,在網路揚言要對她不利,邱女為此跑到屏東縣高樹鄉的乾媽家躲避王男。

去年2月8日晚上,王男利用邱女喜歡在臉書交友的習慣,化名「張俊傑」的假帳號,藉口介紹社團朋友再一起去唱歌,誘邱女至高樹鄉廣興國小關福分校碰面。

王信仁右手戴手套,躲在學校穿堂,待邱女進入,便以童軍繩勒昏她,直到口吐白沫,再拿磚頭重擊邱女後頭部致變形,接著又持水果刀猛刺邱女胸、腹致死,現場血跡斑斑,王男行凶後故意拉下死者褲子,製造遭人性侵假象,企圖誤導檢警辦案方向,但終究難逃法網,王男凶殘殺人手段震驚社會,引發各界撻伐。

屏檢偵辦後,認為王男只因被害人提分手,便以殘忍的手段加以殺害,視人命如草芥,惡性重大,建請法官從重量刑。今年5月間,屏東地院一審將王男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王信仁認為判太重,上訴二審,高雄高分院今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原判。全案仍可上訴。

  • 警方去年2月破案時查獲王嫌作案凶刀及衣物、手套。(資料照)

    警方去年2月破案時查獲王嫌作案凶刀及衣物、手套。(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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