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五華縣公安局森林分局獲悉,4月6日,五華縣公安局森林分局龍村派出所和五華縣公安局龍村派出所在龍村鎮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和全力支持下,查處了一起違規野外用火案件,三名當事人分別被行政拘留5天。

  2019年4月6日09時20分,五華縣公安局森林分局民警巡邏至龍村鎮大坑村羅塘里路段時,發現山腳一座墳地處有濃煙冒出。森林分局民警立即停車步行前往該墳地,責令當事人用水將火種澆滅,並口頭傳喚當事人鄒某文、鄒某青、鄒某發至五華縣公安局龍村派出所接受調查。

  經查,龍村鎮大坑村村民鄒某文(男,59歲)、鄒某青(男,51歲)、鄒某發(男,37歲)等6人(其餘3人爲未成年人)於2019年4月6日上午09時10分到龍村鎮大坑村 “羅塘裏”山腳福德公掃墓。鄒某文、鄒某青、鄒某發分別在墓地裏燃燒蠟燭、香支、香紙,其對各自違法行爲供認不諱。鄒某文、鄒某青、鄒某發違規野外用火行爲違反了《五華縣人民政府森林高火險期禁火令》的規定,根據《廣東省森林防火條例》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的規定,公安機關依法對違法行爲人鄒某文、鄒某青和鄒某發作出行政拘留五天的處罰。

  各級黨委政府的重視和支持、職能部門的積極主動履責及相關部門的密切配合形成了上下聯動打擊違規野外用火高壓態勢,違法必究,決不姑息手軟。

  【全媒體記者】汪思婷

  【通訊員】張炳鋒

  【作者】 汪思婷

  【來源】 南方報業傳媒集團南方+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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