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孕嬰幫,歡迎個人轉發分享!

現在家家戶戶都有了小汽車,發生的車禍也隨着增加,道路交通安全也成了人們非常關注的一個問題。針對車輛行駛、行人行駛都有了一定的規範性,道路上的公共基礎設施在在不斷的完善,就是爲了保證更多人的生命安全。

儘管有了這麼多的保護措施,還是有很多人會因此受傷,甚至危及生命。近日,在上海浦東區就發生了一件交通事故,一名男子騎着電動車把一個8歲的女孩撞到在地,卻只停留了幾秒鐘,就轉身離開了,男子走後,小女孩就開始喊疼,隨即就被送往了醫院。

這個男子裝撞了人,卻沒有積極的呼叫120,也沒有找附近的警察,直接離開的行爲,直接就構成了交通肇事逃逸。發生了這樣的事情,也驚動了警察,他們對此也非常的盡心盡力,先是調監控,發現是一個穿着藍色雨衣的男子,但是因爲穿着雨衣,看不到該男子的容貌,就只能根據該男子逃逸的方向着手,開始四處打探,經過一番調查詢問,再接合各個路段的行車軌跡,交警鎖定了一個小區。

當交警拿着這個照片給小區門口的保安看的時候,保安卻表明沒有見過這個人,隨即交警只好調取了該小區的監控,通過監控看到了這個藍衣男子的身影,雖然還是沒有看清她的面貌,但是看到她牽着一個4歲左右的小女孩。通過小女孩才輾轉的找到了該男子陳某。

通過陳某的描述,才清楚了所有事情的經過。一位老奶奶騎着電動車來接自己8歲的孫女回家,結果電動車沒電了,老奶奶就只能推着電動車回家,老奶奶擔心在路上不安全,還專門的叮囑了自己孫女讓她不要亂走,站在自己的右側,也就是比較安全的一邊,結果小孩子貪玩,不知怎麼回事就突然走到了老奶奶的左側。

陳某當時也是準備去幼兒園接自己的女兒回家,在路上突然跑出來一個小女孩,兩個人撞到了一起,陳某回憶道當時停下觀察了一會看看小女孩有沒有事,發現老奶奶和小女孩都不說話,又着急接孩子,在猶豫了19秒後就狠心離開了。

後來交警也證實該男子行車確實沒有違反道路交通法則,是正常行駛,會發生意外完全是因爲小女孩跑了出來,本來應該是小女孩承擔主要責任的,而陳某隻是次要的責任。但是因爲陳某在撞到人以後,沒有第一時間的通知交警或者等待交警過來,而是離開了,因此這場交通事故的性質就變了,陳某就成了肇事逃逸者,他就要承擔主要責任,不僅要承擔小女孩的醫療費,還要被行政拘留15天。

因此在這裏提醒大家,在發生交通事故以後,一定要先保護好現場,打110,120,不要隨意接觸傷者,因爲並不知到傷者具體的受傷情況,一定要等專業人士來處理,在處理好這些以後,就站在一旁等着交警來了以後,纔可以離開,否則,不管發生什麼都屬於交通逃逸,都需要負法律責任。

針對陳某的交通肇事逃逸的判定你怎麼看?

我是幫媽,兩個孩子的媽媽,一名高級育嬰師兼具插畫師,有關孩子教育、生理、心理、營養、日常保健與護理等方面問題,問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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