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台灣港人Michael提醒有意移民人士,在台灣創業不容易。(盧珮珊攝)

在台灣,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上月初修改港澳人士投資移民的審批條件,加上新型肺炎疫情封關,令部分申請人移民進度延誤。

當局的新規定要求,投資600萬元新台幣的港澳人士在台灣開設實體公司時,要聘請兩名台灣籍員工,營運期由1年延長至3年。新政不影響投資計劃已獲核准的申請人,但仍在審批的則需符合新要求。

正等待當局批出許可的港人蘇先生說,新規定令他要重新思考如何再降低虧損,在台灣做3年生意。而投資計劃改動亦拖長了審批時間,又遇上疫情,台灣封關,令他亂了陣腳,最擔心女兒的升學問題。

移民顧問張湘玲透露,在去年香港反修例運動至今年農曆新年期間,客戶人數急升4倍。她分析,當局是因為港人申請移民台灣數目暴增而修改條件,期望港人並非只著眼於台灣的福利,而是能對當地社會作出實際貢獻。

張湘玲建議在新規定下,有意移民台灣的港人,必須評估財政能力可否承受3年的創業風險,並調整心態融入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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