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英曾在《中國好聲音》當導師,一直都是冠軍的熱門團隊,她本人的歌唱能力也受到大家的認可。只不過,一牽扯到那英本人,就會被黑的不行,就像是天生的招黑體質。會有很多的指責聲甚至於謾罵聲,尤其是提到刀郎與姚貝娜二人的時候,更爲嚴重。而那英本人對於這些指責一直置之不理,保持沉默。

因爲存在爭議,加上那英的熱門人物,網上也有不少關於那英的假新聞。之前網上謠傳那英在國家公祭日當天在日本開演唱會,一時間那英被罵的很慘。大家應該都知道12月13日是公祭日,也就是80年前遭受南京大屠殺的那一天,有人爆料那英是頂風作案,將國威廉恥忘到了腦後,選擇這一天去日本,而她也順利的被人記恨嘲笑了。

不過當時那英非常憤怒,直接在微博發聲明闢謠,那英只在2010年12月21日在日本開過演唱會,而公祭日是在2014年2月27日之後纔有的。聲明指責相關文章及評論捏造事實,醜化那英人格,涉嫌侵犯那英名譽權。

那英方面當時還放狠話,表示會用法律讓造謠者知道,什麼叫自作孽不可活。

近日這起名譽權案已經有了結果,讓人意外的是,那英居然敗訴了。

據悉有網友馮豔豔是在2017年12月16日,在自己的媒體賬號中,發表了很多不利於那英形象的言論。聲稱那英平時就是個目中無人的狀態,看不起刀郎,還公開批評過陳奕迅。還說那英因爲演唱會沒什麼人氣,在國家公祭日直接跑去了日本開演唱會,表示在日本的演唱會人氣非常高,而且馮豔豔還說那英的經紀人說過那英可能會選擇留在日本發展。這些言論非常極端,表達的意思是說那英看不起國內市場,看不起國內的音樂人,而且不愛國去日本。

這些不實的傳聞,導致了那英形象嚴重被影響,很多不知道不清楚真相的人,都開始慢慢的在質疑那英,對於那英的個人評價也是慢慢越來越低,馮豔豔的這些行爲構成了侮辱誹謗,所導致的後果,也已經嚴重威脅到那英的名譽。而且那英是公衆人物,名譽受損就導致了個人商業價值也會造成無法預估的損失。對此起訴方那英表示希望得到馮豔豔在個人媒體置頂道歉九十天,並賠償五萬元和承擔訴訟費。

馮豔豔表示自己只是個在一六年就離異還帶着十五個月大女兒的人,平時就在農村販賣女性用品,她不認識那英,也沒有註冊過發文的自媒體賬號。

法院方要求百度網站提供馮豔豔個人媒體號註冊消息,但是因爲除了填寫的信息和馮豔豔能匹配上,但是手持身份證拍的照片不夠清晰,無法辨認是否是馮豔豔本人去註冊的這個媒體號,所以最終是法院判決了駁回那英的請求,這次案件引發的一些費用,也將要全部由那英承擔。

這就非常尷尬了,那英闢謠了,卻沒有找到真正的造謠者,直接敗訴,讓人惋惜。大家以後在網絡發言,也要小心謹慎才行,不然可能會惹上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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