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昨日宣布,所有酒吧和酒館,以及餐飲業場所內提供酒類「就地享用」的範圍,今日傍晚6時起,必須關閉14日。

酒吧負責人王先生說,他持有的是「酒吧及餐廳」牌照,店內可以賣酒和食物,不少這類餐廳,「吧頭」亦是煮食的地方,如果關閉「吧頭」,就等於無法提供食物,他亦擔心警方會選擇性執法。

香港中小企食店聯盟召集人林瑞華表示,新措施令業界無所適從,存在很多灰色地帶,賦予執法人員很大權力,即使牌照批照顯示是「酒吧及餐廳」牌照 ,但如果執法人員認為有關食店是主要售賣酒類飲品,就可以介定為「酒吧」,擔心警方會藉此打壓酒吧業。

林瑞華說,不少酒吧東主早已經營困難,已面對欠租欠貨錢情況,昨日的消息令他們陷於崩潰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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