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記者 陳玉靜 每日經濟新聞實習編輯 易啓江

  近日,上交所上市公司豐華股份(600615,SH)因4.8億元信託理財資金無法收回引起上交所關注。一年前,豐華股份分別用自有資金2.8億元及2億元購買廈門國際信託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廈門信託)發行的《廈門信託—豐華1號投資單一資金信託》,期限一年。

  約佔淨資產81%

  2018年3月19日,豐華股份在銀行理財資金到賬後,便與廈門信託簽訂《廈門信託-豐華1號投資單一資金信託合同》,根據合同介紹,該合同項下的信託資金總規模不超過4.8億元,信託資金分筆存入,首筆資金2.8億元,第二筆2億元。各筆期限均爲一年,預期信託淨收益率爲6.5217%/年。投資方向爲現金、國債、貨幣市場基金、證券公司集合資產管理計劃,以及委託人書面認可的其他投資方式。

  豐華股份在當時的風控措施中提到,首先,公司購買的上述信託產品,風險較低且可控;公司採用分期購買的方式,有利於資金的合理調配,不會影響公司主營業務的正常發展和公司經營資金的需求;其次,公司財務部門參與本信託的投資決策及資金使用監控,有利於把控本信託產品在投資管理中可能存在的潛在風險;最後,公司內審人員負責對信託產品資金投資過程的監控和監督,定期或不定期對信託產品進行檢查,根據謹慎性原則,及時預估可能存在風險並向審計委員會報告。截至2018年3月21日,豐華股份合計持有信託和銀行理財產品(含控股子公司)5.25億元。

  但時隔一年,原來風險較低且可控的信託產品卻面臨本金無法收回的情況。豐華股份在3月23日的公告中表示,上述分二次購買的信託產品,第一期2.8億元於2019年3月20日到期,第二期2億元於2019年3月23日到期,截至公告日,公司收到了第一筆2.8億元的信託收益9,055,857.40元,目前確認無法收到第一期2.8億元的信託本金。公司獲悉,能於2019年3月25日收到第二筆2億元的信託產品的收益約6,740,258.01元(暫未扣除信託費用),但第二期本金也不能到期收回。

  對於上述信託本金無法按期收回的原因,豐華股份表示,是信託對應的非公開債務融資憑證發行方新兆投資出現流動性困難,短期無法支付本金。

  從佔淨資產的比例來看,上述資金對豐華股份來說不是小事。經計算,上述合計購買的信託金額爲4.8億元,佔豐華股份經審計的最近一期審計報告淨資產的約81%。豐華股份表示,公司信託本金不能按期收回,對公司將產生重大不確定風險。

  引上交所關注

  這當然也引起了上交所的關注。上交所要求就豐華股份購買上述信託產品的資金來源、擔保方式、決策程序和主要決策人,信託資金認購新兆投資非公開債務融資憑證的原因、決策程序和主要決策人,作出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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