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24 08:54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台北市一名女子和陳姓男友交往3年,他指控今年情人節男友分手後逼她來場「分手砲」,控告陳男涉嫌強制性交,不過陳男反駁兩人當天是自然發生性關係,女友在過程中還把屁股翹高讓他方便脫褲子,陳男還秀出兩人臉書訊息,顯示他離開7小時後,前女友又讓他回去同居處過夜,檢察官因此認定事證不足,處分不起訴。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女子指控,她今年2月在兩人同居處向陳男提出分手,不料陳男無法接受,將她壓在床上,並強脫她褲子硬上,女子因此控告陳男性侵。但陳男辯稱,女友提出分手後,親了一下女友,對方沒拒絕也沒反抗,還回親他一下,隨後兩人就自然而然發生關係,在過程中女友還主動抬起屁股讓他脫褲子,同時也沒有違反女友意願。

陳男另外秀出當時離開兩人同居處後的臉書訊息內容,訊息中陳男詢問女友是否可以讓他回去同居處睡沙發,女友也答應此事。檢察官認為,女子指控遭到陳男性侵,卻又在7小時後同意陳男回到住處,與一般被害人遭性侵害後身心俱創的常情大相逕庭,因此認定證據不足,處分不起訴。

  • 女子指控男友強逼「分手砲」,但男友反駁,女友主動把屁股翹高讓他方便脫褲子,男友還秀出兩人臉書訊息,顯示他離開後,前女友又讓他回去過夜,檢察官認定事證不足,處分不起訴。(情境照)

    女子指控男友強逼「分手砲」,但男友反駁,女友主動把屁股翹高讓他方便脫褲子,男友還秀出兩人臉書訊息,顯示他離開後,前女友又讓他回去過夜,檢察官認定事證不足,處分不起訴。(情境照)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