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rolsfeld,該隱造以諾城, source:wikimedia)

在人犯了罪之後,人就開始以自己為中心,建築起人類的文明。在那之後,人類社會中出現了兩種價值,一種是根據在神上面的價值;另一種是根據在人上面的價值。神的價值是說一切以神為中心,懇求神的救贖;人的價值在於以人為中心,以自己的力量來救贖自己。前面的精神是福音的精神,後者的精神是宗教、政治等等的精神。福音白話就是好消息。常有基督教的教師說:基督教不是宗教。這篇文章首先要說明第一件事是罪發生的後果;再來是神針對這個後果而提出的答案;最後是人拒絶尋求神而以自力發展出的文明的歷史。這些認識在陳希曾的《聖經預言與世界風雲》有很透徹的整理。此文的目的,在於更清楚的指出政治出於宗教,而宗教與福音為敵的本質。

「罪」發生之後的後果就是要有一個贖償的代價。在筆者〈論原罪〉一文中已經說明,罪就是達不到標準、射不中標的的意思。原先應該要達到標準的事情,卻不到位,在這個到位與不到位之間,必然有一個差別價格。因為死亡有了人生命的權柄,這個價格又是贖價。所以說「得蒙救贖,罪過得赦免(西1:14)」。而這個贖價一個是從神而來,一個是從人而來。原先是從神啓示贖價的內容,而人想要自己賺取,但是人還是達不到標準,因此神再行出祂的作為。因此以人為中心的作為發生在前,然後再來是以神為本的作為發生在後。這就是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5:45提到的「兩個亞當」。神要造人來管理造化,因此有了亞當成了有靈的活人;但是因為亞當以他自己為中心而達不到標準,因此有了第二個以神為主的亞當,祂本來是叫人活的靈。這個對比,在〈啓示錄〉就是巴比倫以及耶路撒冷,巴比倫象徵世俗的政治、宗教;耶路撒冷象徵福音。這個對比陳希曾有很明白的陳述:
        「在神的眼光中,只有兩個人:第一個人亞當,第二個人耶穌基督。神把所有人都放在這兩個人裡面。人若不是在基督裡面,就是在亞當裡面。又如:伊甸園裡,...神的眼光中只看見兩棵樹就是生命樹和知識[分辨]善惡的樹。…[]要不是揀選了善惡樹,就是揀選了生命樹。亞當夏娃的後代在神眼裡也只有兩個人,一個是該隱,一個是亞伯,分別代表天然的事奉和有啟示的事奉。亞伯拉罕的兩子以實瑪利和以撒。以實瑪利說出人自己逞能,以撒則說出是神恩典以撒的雙子各有一座山:以掃山代表肉體為大(參俄巴底亞書),錫安山雖然為小,眾山卻流歸這山」(1996,pp.139-140)
人對於救贖的支付,有他力與自力兩種方式。他力就是倚靠神;自力就是倚靠人。因此就有了以天然石頭築成的耶路撒冷,以及以人工磚瓦築成的巴比倫城。筆者在〈論原罪〉說到死亡就是以自我為中心。因為人總是先選擇了自我中心,人類的歷史以及文明,就在自力的死亡裡面被人建築起來。

〈創世記〉記載當人犯罪了之後,神宣告了人救贖的代價是勞動。人如果拒絶承認人有需要工作才能稱義的正確,死亡的咒詛就會在他由塵土作成的身體上發動。但是就如同牛頓所說的,作工除了努力,還要有方向。許多人開始努力,但是他是為自己努力,以自己為中心,還是在死亡裡面。從這裡開始,就出現了自力與他力兩個典範。勞動累積成為財富,可以使人免於困頓。但是當人以自我中心汲汲追求財富,以此為中心,死亡就會在他身上發動,他的生活一定會出現問題。因此說「貪財是萬惡之根」(提前6:10)。又好比說一個人如果拚命勞動,不知道休息,對神而言這就足以證明這個人的勞動是倚靠人而不是倚靠神,就是不義的。所以始祖世代終結在挪亞。挪亞的名字的意思就是安息、安慰(梁天樞 2004, p.430)

另外,神又對夏娃(原文意為賜生命者”)說,她的後裔將會與蛇為敵,並且戰勝蛇。這個「賜生命的後代」就是對拯救人類的救世主最早的預言。但是死亡在她身上會有一個代價的咒詛,就是她會戀慕自己的丈夫,並且受丈夫的轄制。這就成為女人心理上的通病,女人如果拒絶承認而失去了「病識感」,死亡也就會在她身上發動。女人自力自救以至於拒絶承認她有戀慕丈夫的需要,最常見到的情形之一,就是作母親的看自己的小孩比自己的丈夫還要重要,然後問題就從這裡開始發生。當夏娃生下該隱之後取名為「得」,該隱很可能長得比較像母親(5:3),因此她可能就以為該隱就是那個後裔。根據猶太經院傳統補習講義《塔木德》,夏娃給兒子取名「得」原本有繼承產業的意思,因此當亞當第二個兒子亞伯生下來之後,「得」就成了「奪」,該隱就因此殺死亞伯(Lapin 2009,p.80)。當女人以自力自救,認為自己的兒子就是救世主的時候,這個兒子就失敗了。如果女人以他力救贖的精神,將終極問題交託給神,並且教育自己的兒子等候、準備接待將來會出現的救世主,也許兄弟相害的事情,就不會發生。

這裡可以看見一個邏輯,那就是每當神提出一個祝福,祂一定提出一個咒詛。如果人想要用自己的方法自力爭取那個祝福,他一定失敗,並且承受了那個如預言般的咒詛。但是那個咒詛原本不是預言,而是警告。

當該隱被驅逐了之後,他建造了一座積貨城,並且以他的兒子以諾命名那座城的名字。該隱原意為「得」,孔子在《禮記》說:「德者,得也」;《易》說:「君子以厚德載物。」。殺了兄弟的該隱,在被放逐的飄泊生涯中,開始他的贖罪生涯。猶太拉比相信該隱開始成功地掌握了與人為善的致富之道(Lapin,pp.81-83)。他學到如何與人合作分工,他的「得」從「奪」變成了「德」,並且開始有效地累積財富,積成了人類史上第一座城。這座城以他的兒子命名,叫作以諾,原文就是老師、起始的意思(梁天樞 2004, p.211)。經濟學之父亞當斯密(Adam Smith),在《國富論》第一冊第二章中說明分工以及累積兩者的關係。分工的產業結構發展到了該隱的第七代孫,就有成了畜牧、娛樂、鐵器的始姐(4:20-22)。猶太拉比丹尼爾拉賓認為,以諾城是人類史上出現「商業模式」以輔助該隱原本從事的「農業模式」(Lapin 2009,p.82)。這兩個經濟政策,一直到亞當斯密的17世紀,依然是政治經濟科學中樞,因此他在《國富論》第四冊特別就「重商」和「重農」進行辨證申論。所謂的「城」就是一個經濟的規模。而該隱之子以諾成為了致富知識的擁有者,成為了世人們想師從的老師。但是這些人的心不是要依靠上帝,而是要依靠財富,其實就是依靠自己。因此很不幸地,這裡的知識造成的結果,依然是以自己為中心的獲得。

相對於該隱給自己的兒子取名為以諾,取代亞伯的弟弟塞特給兒子取名為以挪士,意思是必死的人(梁天樞 2004, p.218),因此人類開始呼求神的名(4:26)。似乎是為了回應第一個造成自力的以諾,神因此又差派了第二個以諾,他是塞特的第六代孫。如同〈哥林多前書〉15章的「兩個亞當」,〈創世記〉也出現了「兩個以諾」。但是對於第二個以諾到底做了什麼事情,《聖經》並無多著墨,只說他是一個先知,因為與神同行三百年,所以神直接提他到天上(5:24;1:14)。之後不久,迎接終結始祖世代的大洪水的挪亞就出生了。所謂的「與神同行」就成為了一個「道」。道有言語和路徑兩個意思,也就有言教以及身教這兩個層面。神是誰?怎樣才能和祂走在一起?這就成了道的中心。第二個以諾老師,就是遇見了神,並且身體力行這個道,但是在能夠言傳之前,他就升天不在了。正因為他成功了,他才沒有機會言傳;有機會言傳者,根本還沒有成功。這現象就是老子說的「道可道非常道」。這些就是雅列之子以諾相對於該隱之子以諾的倚靠神的典範。

在大洪水之後,人類重新開始了他的文明。所謂的文明,就是使用該隱之子以諾這一系知識為主的建設。家庭擴大為部落,部落擴大為國家;家長成為族長,族長成為國王。先知撒母耳見證這一系列的建設,這些國王絶大部份,仍然是倚靠人而不是倚靠神 (8)。只有極少數的王能夠謙虛地把神當神,例如〈創世記〉14章中的撒冷王。政治科學家霍布斯(Hobbes 1660,ch12,20)更從這裡點出,原先是神作王,但是人因為要以自己為中心,因此要自己作王。這就是人的建設。

第一個成功自立為王的是一個名字叫寧錄的英雄,他是一個卓越的獵人(10:8-9)。他的國以巴比倫等城為根據地,擴張並建設了尼尼微等大城,建立了第一個跨部落的世界強權。原先巴比倫建造的時候有執行一個專案:建造一個廟,這個廟的結構是一座塔,可以把人直接送到神住的地方,藉以自誇人類。這座塔又叫巴別,因為神介入這個專案,混亂人的語言(11; 陳希曾 1996,p.206)。因此人們生出方言,產生許多民族。這個廟的專案發生在前,然後王國的建設出現在後。而寧錄自己就是這個巴比倫的廟公以及國王。

( Gustave Doré, 語言被混亂, source:wikimedia )

因此巴比倫就是人類宗教以及政治的始祖,這就是〈啓示錄〉17章以及18章的奧秘大巴比倫。陳希曾指出這個所謂的世俗宗教就是政治的本源,像繼承巴比倫成為世界霸主的羅馬皇帝,同時就有國王以及最高祭司(甚至是神祇)的身份(陳希曾 1996,p.208)。羅馬帝國並不是特例,像中國天子、埃及法老等古文明都有這樣的模式。「皇」、「帝」這兩個字本身就有神祇的含義(柏楊 1977, p.68);而「法老」有太陽之子的意思(梁天樞 2004,p.338)。因為正如前述的撒母耳見證,人因為拒絶神作王,其實就有將自己神格化的目的在。筆者的〈論原罪〉說明這就是以自己為本的動機。他們相信「天堂是可以賺到的」、「人不需要救主」(陳希曾 1996,  p.141)。他們膜拜該隱救贖的道路,正因為他們以倚靠人的力量,重走該隱犯錯的老路。寧錄選擇了該隱,他效法該隱,並且引用夏娃錯看該隱的老路,作為對他自己的崇拜。這個就是一切宗教以及政治的本相。

這個大巴比倫的宗教傳遞到全世界,都可以發現它的遺傳。它有一個性的混亂,強調生育重於婚姻根本的倫理。就是原先夏娃看該隱重於丈夫的錯誤。因此所有世俗宗教都是有一個受人膜拜的神格化女人,以及她所生下來的神祇兒子成為她丈夫。這個女人常受人給予性、生育的記號。埃及就是伊西絲(Isis)與俄系呂斯(Osiris);到了印度,成了伊系(Isis)以及伊司哇啦(Iswara);這個模式在地中海被複製在地母蓋亞(Gaia)與維納斯(Aphrodite)與她們的神祇兒子;在佛教中,原本是男性王子的觀世音成了祈求生子的對象;在羅馬公教被世俗化之後,馬利亞也被賦上的神性。這一些的混亂,來自於寧錄以及他的妻子的神格化結果(陳希曾 1996,pp.209-210)。女人雖是眾生之母,但是還是人,不是神。而這個問題就成了所有宗教的本相,也就是寧錄政權的本質。

所有的宗教還有一個特性,那就是擁有知悉宗教哲學奧秘(myth)的特權的大教主。繼承寧錄神性權柄的人,不論是第幾代,都叫寧錄之子(陳希曾 1996,p.207)。而這個自比該隱的寧錄,他的子就是該隱之子,也就是以諾,就是那個起頭的老師。但是這個知識,不是在於該隱之子以諾的社會經濟或其它科學技術的知識,而是著重在一種特權的權力。通常這個奧秘是一些哲學的知識,或者神秘的迷信,信徒們相信這些知識能夠使人神格化。但是這個奧秘不輕易外傳,並且受到密碼保護,只有繼承特權的教主才能夠解密。而這些知識也許並不真有智慧,但是因為有密碼,反而對信徒而言更有說服力。所謂的教主又有一個名字,叫做「翻譯者」。這些宗教的教主在教導教義的時候,有著絶對的權威性。因為它的目的本來就是權力,就是寧錄宗教政治結構的根基。

巴比倫模式在現代最標準的例子就是藏傳佛教,藏傳佛教至今仍相當完整而且成熟地表現出巴比倫宗教的特質。最高的僧侶達頼以及班禪互傳奧秘,彼此繼任一個民族的王位。同時另外在藏傳佛教裡的秘宗也有性混亂的活動(莊祖鯤 2009, p.92)。近代致力推廣異教文化的神秘主義者Joseph Campbell,在他的許多著作盡力闡述關於生育女性神祇和她的英雄兒子神祇的崇拜與神秘主義本質上的關聯。其中最有名的著作之一是The Power of Myth。另外當羅馬公教世俗化了之後,就有了絶對詮釋特權的教主。這個翻譯者(interpreter)希臘文叫PETHER,所以他們自稱使徒彼得是第一代的教皇(陳希曾 1996,p.216)。這只是羅馬公教與巴比倫異教結合的眾多例子之一(陳希曾 1996,pp.214-218)。在日本,佛教也有世俗地位相當於天皇的法皇,兩者都具有神性化。

這個奧秘就是神秘主義的起頭,它的知識系統並不是白話的理論,而是用符碼來構成的邏輯。為什麼不直言呢?因為古蛇在竊取神的福音。原先神在伊甸園明白告訴人不可吃禁果。結果人偏偏去吃。因此第二次神告訴人的祂解決的計劃的時候不直言,為了證明人的行為是否在於神的表達。結果人仍努力地去犯罪,因為自我中心的人已經被死亡管轄。但是神仍然繼續更努力地透過先知補充教導讓訊息完全明白。而人卻產生更多的謎語,這些迷語有一些是從鬼靈來(陳希曾 1996,p.205)。人的目的是要使其它人受迷惑,來達到世俗政權的目的。神的目的要使人更明白,奧秘卻要使人受轄制。

福音就是神的目的。它是一個好消息,告訴大家因為耶穌,人的罪可以白白地被赦免。因為世人都犯了罪(3:23; 筆者〈論原罪〉),神將人需要倚靠祂才能被救贖的事情明白地寫在《聖經》中。《聖經》也明白地說耶穌基督就是救世主,信靠祂的人就是倚靠神,如此就能得救,不需要其它的條件。因為第一個亞當選擇禁果使人自證其罪,第二個亞當耶穌就讓人選擇是否要接受祂完全的救贖償款(林前15:45)。人需要口裡承認、心裡相信耶穌是救主(10:10);並且在行為上與悔改的心相稱(26:20; 4:1)。這樣神就與他同在。因此當馬丁路德、加爾文等人發起新教運動之後,開始形成一個意識,就是沒有老師可以宣稱具有解釋《聖經》的絶對權力。因為沒有老師是神,而神的啓示已經寫入《聖經》,在祂的福音裡。

馬丁路德原先在當修士的早期階段中,也以為宗教的精神就是要倚靠自己來達到那個昇華的標準。但是當他讀到〈羅馬書〉的「因信稱義」之後,明白了福音的精神。於是他開始挑戰羅馬教廷的拉丁文《聖經》的獨占版權。致力將《聖經》翻譯成當時歐洲民族的通俗語言出版,讓每個人都可以不必要經過教皇就可以考察《聖經》的本意。

其實人不能靠自己的努力自救的邏輯在世俗宗教裡也出現過類似的結論。禪宗到了日本之後出現了淨土真宗,就對於人能靠自己神格度化的觀念完全否定(莊祖鯤 2009,pp.57-63)。但是這個世俗宗教的邏輯與作為啓示宗教的基督教有兩點根本上的差異。第一,所謂的「他力法門」是人努力借神佛願力在死後進入淨土(莊祖鯤 2009,pp.67-69);而基督教的信仰是人在生前承認神的權柄之後的生活,努力活出天國(16-18)。第二,借他力倚靠神佛拯救,神佛必需要真正活著。基督教自耶穌道成肉身之前,及至於祂死而復活之後,有多如雲彩的見證人證明神如何在生活中與他們同行(12:1);但是所謂「他力法門」的解決只在往生之後,一切救贖也無從得證。所以這就把巴比倫的世俗宗教模式與《聖經》的福音完全分別開來。因此《聖經》說:「除祂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4:12)

這篇文章說明了福音的精神與奧秘的精神完全不同。罪開始生出的問題在於人的自大。而因為人的自大產生的巴比倫,是模仿該隱的以諾城的廟,成為世界上所有宗教以及政治的始祖。這個文明強調生育重於倫理,並且用奧秘來掌握特權,成為後來絶大多數文明發展的結構範本。但是神啓示的福音說明人的終極問題的答案必需承認自我中心的錯誤以及神的救贖,而且絶對不是在於世界的宗教以及政治。正因為反對自我中心,神就要明白地啓示在《聖經》中,拒絶分別人我之間的秘密。所以《聖經》的信仰是福音而不是奧秘。福音告訴我們,人的根本問題無法自力解決。而世界上的宗教以及政治雖然自詡具有治理人的功能,但是在對於人類終極問題的根本上,它們不能給人帶來真正的救贖。這一些都是因為有一個活著的啓示來源,有靈有肉身,成為人的救主,而不是教主。

 

Hobbes, T 1660, Leviathan.
Lapin, D 2009, 猶太人致富金律, 商周.
Smith, A 國富論, 先覺.
柏楊 1977, 中國人史綱, 星光.
陳希曾 1996, 聖經預言與世界風雲, 活道.
梁天樞 2004, 簡明聖經人名圖解, 橄欖.
莊祖鯤 2009, 說禪論道, 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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