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甲師供稱,進行駁甲和紋甲前已向事主報價

屯門美容店「富甲一坊」懷疑以「光療樹脂甲試造價」218元吸引年輕美少女光顧,惟事主享用其中2項步驟後,套餐實收518元。美甲師和店東否認2項「作出屬誤導性遺漏的營業行為」指控,美甲師自辯時強調,自己在進行駁甲和紋甲前已向對方報價,又指對方是享用另一項美甲服務途中,才突然要求駁甲和紋甲。

第二被告 周綺珊 Facebook 圖片。網上圖片

廿三歲美甲師周韻詩在律師引導下辯稱,事主蔡慧如前年5月光顧「富甲一坊」前只一邊手持傳單,一邊問道:「試造價是否218?」,並非如蔡所供稱,指明「光療樹脂甲」的收費。事主昨供稱閱覽該公司傳單,上面寫有「光療樹脂甲」的5細項,和「試造價」218元。周表示,對方從沒問套餐有沒有駁甲步驟。

左:首被告周韻詩;右:蔡姓女事主。資料圖片

周肯定自己曾詢問事主:「你想造『光療樹脂甲』定係『soak gel』(正寫為soak off gel,即可卸式凝膠甲)?」對方回應:「soak gel」周遂先替事主手指修死皮。未幾,蔡主動提出自己指甲較短,要求駁甲服務。周即向事主報價:「10蚊一隻」,並稱當時未開始任何駁甲工序。蔡感錯愕,質疑:「乜唔係5項全包?」周回應:「5項可以做到,而唔係包。」蔡聽後同意交易。

周稍後建議蔡,既然駁甲,不如由卸式凝膠甲轉做「光療樹脂甲」套餐,以免指甲過軟易崩,事主答應。去到畫花紋甲一步前,周為蔡打磨指甲時,蔡掏出手機圖片要求美甲師紋上該圖案,周隨即報價指20元一隻手指,對方同意十隻手指均紋上該圖案,才開始安裝紋甲專用的玻璃貼。

周補充,當晚蔡到達美甲店時已接近關門時間,若自己及早知道對方會要求駁甲和紋甲步驟,會以工序費時為由婉拒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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