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日照4月5日訊4月5日,東港區紀委通報一起落實森林防火工作不力問題。4月4日6時許,河山鎮與南湖鎮交界處發生火情。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立即成立由紀委、公安、應急、農業等部門組成的調查組,趕赴現場調查覈實、分清責任,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基本情況:火情發生位置爲河山鎮大暖帳村與南湖鎮牟家官莊村交界,河山山頂牟家官莊林場。區、鎮護林防火隊伍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救援,到4月4日上午7時許,火勢已撲滅,過火面積1畝左右(河山鎮大暖帳村530餘平方米、南湖鎮牟家官莊村140餘平方米),過火植被主要是乾草和3棵黑松樹,未造成較大經濟損失,沒有人員傷亡。

  依據有關規定,作出如下處理:

  責令河山鎮、南湖鎮向區委、區政府作出深刻檢查,並在全區通報。

  責成河山鎮護林防火工作分管負責人,鎮黨委委員、武裝部長、副鎮長劉加東,鎮組統委員、程子溝社區包片責任人馬先陽,南湖鎮護林防火工作分管負責人、上湖管區包保責任人、南湖鎮人大主席張佃凱分別向所在鎮黨委、政府作出深刻檢查。

  對河山鎮程子溝社區書記漢凱、南湖鎮上湖管區總支書記徐衍富進行誡勉談話,取消年度評先樹優資格。

  對南湖鎮牟家官莊村黨支部書記、村主任丁立峯,牟家官莊村分管森林防火的支部成員牟宗歌,河山鎮大暖帳村黨支部副書記(主持工作)牟善強給予停職檢查,分別由所在鎮黨委政府扣發上述3人三個月工資,並在停職期間負責護林防火及信訪穩定工作。

  由區公安機關會同應急消防部門,負責調查失火原因,對火情進行定性,對火情肇事人員嚴肅追究法律責任。

  通報指出,已經進入春季火險高發期,森林防火工作進入關鍵期。上述火情的發生,暴露出河山鎮、南湖鎮安排部署森林防火工作過程中責任不清、監管不嚴、履職不力,暴露出個別黨員幹部政治站位不高、思想麻痹大意、虛於應付,暴露出森林防火工作抓的還不夠細、不夠實,仍然存在漏洞和死角。

  通報強調,全區各級各部門單位,務必引以爲戒,認真總結經驗、吸取教訓。要全面進入戰備狀態,強化措施、夯實責任,確保轄區的森林防火工作萬無一失。區委督察組將持續大密度、多頻次、不間斷監督檢查,對在森林防火工作中責任落實不到位、工作不得力、防範不嚴格、宣傳不到位、處置不及時的,嚴肅問責,絕不姑息。

  閃電新聞記者 劉九省 日照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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