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收到法院傳票怎麼辦?

一、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人在社會一樣是身不由己的,有人自詡「清如水、明如鏡」一生坦蕩蕩,怎麼會被別人告呢?法律是人民合法救濟的管道,只要是人,通通有權利向法院提告,即使是誤會一場,別人還是有告你的權利!

 

二、一般被告了有兩種可能,分別是刑事與民事。

    

(一)刑事案件可能是國家主動發動的,例如酒醉駕車被臨檢到,警察主動函送;也可能是個人主動發動的,例如某名人向地 檢署按鈴申告。刑事訴訟主要是由國家主導整個程序,國家的目的就是要讓你被「判刑」,因為你做了國家法律所不允許的事情,國家要給你處罰,猶如犯錯的小孩要打屁股一般!

(二)民事案件絕大多數都是由個人發動,主要是由個人主導整個程序,當然主要目的就是討回個人該有的權利,簡單來說就是要求欠債還錢。

 

 

三、收到了法院的傳票,先別急著慌張,應該先仔細的查看手上的傳票。

 

(一)是哪一個單位發給你的,究竟是「法院」還是「檢察署」?如果一開始就是收到法院的傳票,大部分是民事案件,因為刑事案件大多都要經由檢察官的「偵查」後,認為你有做了國家所不允許的事的嫌疑,就會起訴到法院,由法官最後決定你有沒有做了這些事、該不該處罰,所以沒有經過「檢察署」就到「法院」的案件,通常都是民事案件,再來找尋有沒有「民事庭」這三個字,如果有,恭喜你,這只是純粹的民事案件。再依剛剛的介紹,如果收到檢察署的傳票,那應該就是刑事案件了,但是也不要擔心,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二)還是看著你手上寶貴的傳票,如果裡面沒有書狀,這可是唯一的資訊呢! (如果是民事案件通常會附書狀,看完之後就知道對方大概告你甚麼了)找找看有沒有「被告」、「證人」、「關係人」等之類的辭彙,來確認你在這件事裡面的地位,搞不好對方告的根本不是你!

(三)如果確認了真的被告了,還有一個重點,「我到底因為什麼事被告」,這時候找找有沒有「案由」之類的辭彙,民事案件案由可能有損害賠償、給付票款、拆屋還地等,刑事案件可能有詐欺、公共危險等,視你因為什麼事被告而定。

 

註:傳(傳喚)票(書面)顧名思義是傳喚你到法院或檢察署的書面,也就是叫你準時去法院開庭的書面,法院絕對不會叫你匯款或是監管(法院無此制度)你的財產之類的,傳票只具有通知你去法院的功能,如果不確定的話,可以去請教其他專業人士,或是直接前往法院詢問以免受騙。

四、學會看傳票之後,就有基本的資訊可以跟專業人士溝通了,這是一件很重要的事,在初步諮詢的時候,如果自己沒有攜帶書面資料,在口述的時候如果提供了錯誤的資訊,往往會影響後續的專業判斷,遭殃的可是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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