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21

校長遴選未依法行政被糾正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即使教育部要求校長遴選委員會重新投票產生校長人選,監察院亦糾正台大選校長未依法行政,但台大校方昨在校務會議中仍強硬表示,會繼續透過行政救濟(訴願、行政訴訟、釋憲)來釐清爭議與大學自主的範疇,台大委任律師也將針對教育部答辯書狀,近日再提補充訴願理由書。

拒重選 近日還要提補充訴願理由書

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選出台大教授管中閔為當選人,隨即被台大教授踢爆,管中閔未揭露兼任台灣大獨董、薪酬委員及審計委員三職,遴委蔡明興為台灣大副董事長,兩人有重大利益未迴避之程序不正義問題,遴選結果亦侵害其他候選人利益。

台大校方依校長遴選委員會「決議」回函教育部,拒絕重啟遴選。但遴選委員之一的學生會長吳奕柔再質疑,遴委會廿一名委員,僅七人回覆同意,三人反對,十一人未回覆,少數遴委控制遴選委員會,不具代表性和公正性。遴委會發言人袁孝維則指,未回覆即代表認同。

另管中閔兼職台灣大獨董及薪酬委員、審計委員,監察院調查發現多數台大教授兼職企業獨董等職務有「先偷跑再補件」等違規行為,因此糾正台大。

校長同意可兼職? 修正案未過關

台大提出相關修正案,認為兼職案具時效性,如擔任獨董之同一企業其他職務,可先經校長同意,和企業先訂三個月短期契約,視同獲得同意可前往兼職。但因校務會議代表有意見,代理校長郭大維主動撤案再議。

  • 台灣大學107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20日舉行,代理校長郭大維(左二)出席主持會議。(記者廖振輝攝)

    台灣大學107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20日舉行,代理校長郭大維(左二)出席主持會議。(記者廖振輝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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