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21

警方傾向給改過機會

〔記者王錦義、吳政峰、黃欣柏/綜合報導〕涉嫌偷拍的許姓警大畢業生,日前被分發到花蓮港務警察總隊受訓,港警總隊指出,畢業生必須在此接受2個月實務訓練,這段期間還不算正式警察,因目前司法程序還在進行中,會先依規定正常訓練,未來除會派輔導員對許生進行心理輔導,也會請駐區督察多注意許的狀況,初步了解許生是法律系畢業,成績相當優秀,希望外界能給年輕人一個改過的機會。

無人受害 刑事恐無責

曾任檢察官、法官的律師李善植指出,偷拍行為屬於妨害秘密罪的範圍,最高可處3年徒刑,不過該罪屬於告訴乃論,且不處罰未遂行為,因許男根本沒拍到被害人,恐無法用妨害秘密罪對許究責。

準執法員 重創警譽

一名資深警官指出,因許生犯案時間正好是畢業後、實務訓練前,故不管他最後被起訴、緩起訴或者不起訴,在「制度上」都不會影響他未來取得警官身分,不過因其行為重創警譽,日後受訓勢必會受到嚴格檢視,若是不知悔改或表現不佳,也還有可能陣前落馬,無法順利成為警察。

  • 許姓警大應屆畢業生,在鳳山區1所高中女廁裝設針孔攝影機偷拍。
(記者陳文嬋攝)

    許姓警大應屆畢業生,在鳳山區1所高中女廁裝設針孔攝影機偷拍。 (記者陳文嬋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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